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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花了整整六年,才從那個地獄般的大山裡逃出來。
六年,兩千一百九十個日夜,我身上的每一寸皮膚,骨頭裡的每一絲縫隙,都刻滿了屈辱和傷痛。我曾以為,支撐我活下來的唯一信念,是我的未婚夫,顧景琛。
可當我衣衫襤褸、渾身惡臭地站在他家彆墅門口時,看到的卻是他和另一個女人的巨幅婚紗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