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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花了整整六年,才從那個地獄般的大山裡逃出來。
六年,兩千一百九十個日夜,我身上的每一寸皮膚,骨頭裡的每一絲縫隙,都刻滿了屈辱和傷痛。我曾以為,支撐我活下來的唯一信念,是我的未婚夫,顧景琛。
可當我衣衫襤褸、渾身惡臭地站在他家彆墅門口時,看到的卻是他和另一個女人的巨幅婚紗照。
照片上,他笑得溫柔繾綣,摟著的新娘,是我曾經最好、最親密的閨蜜——許柔。
那一刻,我才明白,原來從地獄爬出來,看到的,是另一個更深的地獄。
我逃出來的那天,下著瓢潑大雨。
山路泥濘,我赤著腳,深一腳淺一腳地往前跑,身後是那個男人野獸般的咆哮和兩個孩子撕心裂肺的哭喊。
我不敢回頭。
這六年,我被鎖鏈拴著,被毆打,被當成生育的工具,像條狗一樣活著。為了逃跑,我裝瘋賣傻了整整一年,才讓他放鬆了警惕。
雨水混著泥水和血水,從我臉上往下淌,我嚐到了鹹澀的味道。我不知道跑了多久,隻知道不能停。直到我精疲力竭地滾下山坡,撞上一輛運貨的卡車,才終於離開了那座吞噬我六年的大山。
卡車司機是個好心人,給了我幾十塊錢和一件舊外套,把我放在了長途汽車站。
我攥著那幾十塊錢,買了一張回城的票。坐在顛簸的車上,看著窗外飛速倒退的景象,我一遍遍在心裡默唸著一個名字:顧景琛。
景琛,我的景琛,我回來了。
六年前,我們就要訂婚了。他是天之驕子,英俊多金,對我寵溺到骨子裡。所有人都說,我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
我曾以為,我們會結婚,會生兒育女,會白頭偕老。
可一場突如其來的綁架,將我的人生撕得粉碎。
現在,我回來了。雖然我變得又黑又瘦,身上佈滿傷疤,聲音也因長久的嘶吼而沙啞難聽,但我相信,景琛一定能認出我。他一定會心疼我,會為我報仇,會把那群毀了我的人渣送進地獄。
憑著模糊的記憶,我找到了他家所在的彆墅區。這裡的一切還是那麼熟悉,又那麼陌生。我站在那扇熟悉的雕花鐵門前,甚至能想象出他打開門,看到我時震驚又狂喜的表情。
我按下了門鈴。
許久,門才被一個保姆打開。她用嫌惡的眼神上下打量著我,像在看什麼垃圾:“你找誰?趕緊走,彆在這兒礙眼。”
“我找顧景琛,”我聲音乾澀,“我是沈念。”
保姆愣了一下,隨即像是聽到了天大的笑話:“沈念?我們太太的朋友嗎?彆開玩笑了,你看看你這樣子,趕緊滾!”
太太?
我心頭一沉,還來不及細想,就聽見一個溫柔又熟悉的聲音從裡麵傳來:“王媽,是誰啊?”
我的身體瞬間僵住。
是許柔。
我最好的朋友,我曾從校園霸淩中救下,像親妹妹一樣對待的許柔。
她穿著一身柔軟的居家服,身形窈窕,踩著拖鞋慢悠悠地走出來。當她看到我時,美麗的臉上閃過一絲不易察覺的驚慌,但很快就被完美的關切所取代。
“天啊,念念?真的是你嗎?”她捂住嘴,眼眶瞬間就紅了,“你……你怎麼變成這樣了?”
就在這時,我看到了她身後客廳牆上掛著的東西。
那是一張巨大的婚紗照。
照片裡,顧景琛穿著筆挺的西裝,英俊如昔,他懷裡擁著的新娘,穿著潔白的婚紗,笑靨如花。
那個新娘,就是許柔。
我的大腦“嗡”的一聲,彷彿被投入了一顆炸彈,所有的理智、希望、信念,在這一刻被炸得灰飛煙滅。
我死死地盯著那張照片,身體晃了晃,眼前一黑,徹底失去了知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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