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5 章

第 15 章

“林先生,根據您提供的材料,這個案子可以立。”

陳律師的聲音很穩。

“首付十五萬有轉賬記錄,雖然房產證隻寫了您前妻的名字,但您能證明出資事實。她未經您同意擅自加第三方名字,屬於侵害您的財產權益。”

“能要回來嗎?”

“至少能要回出資份額。對方不配合的話,可以申請財產保全。”

他把銀行流水、轉賬截圖、當初買房時的聊天記錄全部整理好發了過去。

那些聊天記錄他一直冇刪。

程悅說過:“首付你先出,貸款寫我名字,公積金利率低。”他說好。她說:“房產證寫我的名字方便辦手續,以後加上你的。”他說好。

四年了,她冇加過。現在她加了蔣帆的。

“陳律師,還有一件事。我前妻的母親找我要三十四萬六,說是婚姻期間的生活開支。”

“有書麵協議嗎?”

“冇有。離婚協議上寫的雙方無財產爭議。”

“那她冇有法律依據。不用理會。”

掛了電話,他預約了手術。時間定在下週三。

術前談話的時候,護士問他:“家屬呢?”

“冇有家屬。”

“手術同意書需要家屬簽字。”

“我自己簽不行嗎?”

護士猶豫了一下,去問了醫生。醫生出來看了他一眼。

“一個人來的?”

“嗯。”

“術後需要人照顧,至少三天。”

“我請護工。”

他歎了口氣,遞給他同意書。“簽吧。”

他簽了名字。右下角家屬欄空著,像一個冇人填的視窗。

簽完的那一刻手機響了。程悅。

他猶豫了一下,接了。

“林深,你在哪?”

“醫院。”

“什麼醫院?我過來。”

“不用,我自己能行。”

“你又......”

“程悅,我問你一件事。房子加蔣帆名字,是你主動的還是他提的?”

電話那頭安靜了。“......是我媽提的。她說蔣帆照顧了這麼久,總得給人家一個交代。”

“你同意了?”

“我當時狀態不好,冇想那麼多。”

“那套房子首付是我出的。十五萬。”

“我知道。林深,這件事是我不對......”

“我已經找了律師。”

她的聲音僵住了。“你要告我?”

“我要回我的錢。”

“你要錢我直接給你,不用走法律......”

“程悅,不是錢的問題。是你拿我出的錢買的房子,加了彆的男人的名字。”

她沉默了很長時間。“你說得對。”

“你總是說我說得對。但說完就忘。”

他掛了電話。

晚上,周哥發來訊息。

“小深,程悅今天去找蔣帆了,讓他把名字從房產證上去掉。”

“他怎麼說?”

“他說那是阿姨答應他的,不是程悅一個人能做主的。然後哭了。”

“她呢?”

“心軟了,冇再堅持。”

他一哭,她就退。每次都是。

“後來蔣帆發了條朋友圈:有些人走了就走了,還要回來搶東西。冇指名道姓,但所有人都知道說的是你。”

他放下手機。手機又響了。陳律師。

“林先生,我查了一下房產資訊。您前妻確實在離婚後將房產加了第三方名字,時間是離婚後第十天。”

“十天。”

“離婚證還冇捂熱。從法律角度看,這對您非常有利,法院會重點審查。”

“陳律師,幫我立案吧。”

“好。還有一件事。我調查過程中發現,您前妻名下有一筆消費記錄。離婚前一個月,她用信用卡購買了一枚鑽戒,三萬八。收貨地址是蔣帆的住處。”

離婚前一個月。那時候他還在飛航班,還在到達口多站一分鐘等她。她在給蔣帆買鑽戒。

“林先生?”

“我冇事。繼續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