插隊第七年,我把返城的名額讓給了沈曼草。自己則留在紅旗溝餵了三年豬。為了給她一個驚喜,我揣著賣豬換來的全國糧票,坐了三天三夜的綠皮車來到海城第一紡織廠。我想告訴她,我也能回城了,咱們能結婚了。傳達室的大爺看著我手裡皺巴巴的介紹信,眼神像看賊一樣。“找沈主任?她在陪領導視察,你去牆根底下蹲會兒。”我暗自心驚,曼草信裡明明說她在車間擋車,累得滿手血泡,怎麼成了主任?蹲在牆角,聽見兩個女工在那嗑瓜子。“這就是沈主任在鄉下的那個相好吧?”“癩蛤蟆想吃天鵝肉,也不看看沈主任現在的肚子是誰搞大的。”“小聲點,要是被廠長兒子聽見,這鄉巴佬腿都得被打斷。”我剛想站起來理論,我是沈曼草正兒八經寫了血書定情的對象。這時,一輛吉普車停在廠門口。一個穿乾部服的男人下了車,警衛員立正敬禮。男人冇理會,隻對著辦公樓喊:“曼曼,咱媽在友誼商店等你試進口奶粉呢。”樓道裡傳出那個我聽了七年的嬌軟聲音:“知道了,誌剛哥,這就來。”我摸著懷裡那包都要捂化了的高粱怡糖,突然覺得這冬天的風,真冷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