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章 嚴懲貪吏,震懾官場風
乾隆二十八年(1763 年)二月,太原城的春風剛吹化殘雪,山西巡撫衙門的大堂前就圍滿了百姓。劉墉身著正二品官服,手持朝廷聖旨,目光如炬地掃視著階下的涉案官員 —— 從山西鹽運使孫大人到榆次縣縣令,再到十幾個貪贓枉法的州縣小吏,一個個低著頭,渾身顫抖,再也沒了往日的囂張氣焰。
“奉天承運,皇帝詔曰:山西鹽運使孫文魁,勾結鹽商,貪贓枉法,挪用稅銀三十萬兩,私吞賑災款項,罪大惡極,著即革職抄家,押解京城,斬立決!” 劉墉的聲音洪亮,穿透人群,落在每個人耳中。孫大人聽到 “斬立決” 三個字,雙腿一軟,當場癱倒在地,嘴裡不停喊著 “饒命”,卻被官差架著,拖了下去。
百姓們爆發出一陣歡呼,有的甚至扔起了手裡的草帽,大喊著 “皇上聖明!劉大人英明!”。劉墉抬手示意大家安靜,繼續宣讀聖旨:“榆次縣縣令王懷安,收受鹽商賄賂,挪用賑災銀一萬兩,關押百姓,草菅人命,著即革職,流放伊犁,永不錄用!”“晉鹽四大家,壟斷鹽政,哄抬鹽價,家產充公,主犯流放寧古塔,從犯杖責五十,罰銀千兩!”
每唸到一個名字,階下的官員就多一分絕望,圍觀的百姓就多一分振奮。有個老太太擠在人群前麵,看著被押走的王懷安,抹著眼淚說:“終於等到這一天了!我兒子去年就是因為要鹽被他抓起來,打斷了腿,現在終於能瞑目了!”
宣讀完畢,劉墉讓人把孫大人、王懷安等人貪腐的證據 —— 漕運賬冊、賑災銀收據、贓物清單,一一擺在衙門前的空地上,供百姓們檢視。百姓們圍上來,指著賬冊上的數字,罵著貪官的無恥,有的還拿出紙筆,抄下貪官的罪行,說要帶回家給孩子看,讓孩子記住 “當官要為民做主,不能貪贓枉法”。
可劉墉知道,光嚴懲涉案人員還不夠,要想徹底震懾山西官場,還得讓其他官員引以為戒。當天下午,他召集山西全省的州縣官員,在太原府衙開了一場 “吏治整頓大會”。會上,劉墉把孫大人、王懷安等人的罪行詳細說了一遍,還讓人把他們的供詞念給大家聽 —— 孫大人如何收受賄賂,如何包庇鹽商;王懷安如何欺壓百姓,如何挪用公款;其他小吏如何跟風貪腐,如何魚肉鄉裡…… 每一個細節都聽得在場官員心驚膽戰。
“你們都聽清楚了!” 劉墉拍著桌子,聲音嚴厲,“孫文魁、王懷安就是你們的前車之鑒!當官要清正廉明,要為百姓做事,不是讓你們來搜刮民脂民膏的!從今天起,山西官場要徹底整頓,凡有貪腐、不作為、欺壓百姓者,不管官職大小,不管後台多硬,一律嚴懲不貸!”
他當場宣佈了三條新規:第一,建立 “官員廉政檔案”,每個官員的政績、廉政情況都記錄在案,每年考覈一次,考覈不合格者,輕則降職,重則革職;第二,設立 “百姓舉報箱”,在各州縣的衙門前都放一個舉報箱,百姓們發現官員有貪腐、不作為的情況,可隨時舉報,朝廷會派人嚴查;第三,實行 “官員輪崗製”,州縣官員任期三年,任期一滿就調往其他地方,防止官員在一個地方待久了,形成利益集團,勾結地方勢力。
新規一宣佈,在場的官員們都議論紛紛。有的官員心裡發虛,擔心自己以前的小動作被查出來;有的官員則鬆了口氣,覺得有了這些規矩,以後就能名正言順地拒絕貪腐,不用再被人脅迫;還有的官員暗暗下定決心,要好好為官,向劉墉學習,為百姓做事。
大同知府李大人,以前也曾收過一些小禮品,心裡一直不安。散會後,他主動找到劉墉,把自己以前收的禮品都交了出來,還寫下了悔過書:“劉大人,以前是下官糊塗,收了不該收的東西。從今以後,下官一定嚴格要求自己,清正廉明,為百姓做事,絕不再犯糊塗!”
劉墉看著他,點了點頭:“知錯能改,善莫大焉。隻要你以後真心為百姓做事,以前的事,朕(此處為劉墉代指朝廷態度)可以不追究。但要是再犯,就別怪我不講情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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