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我肌膚的烙鐵。

我一個不落地包好,準備第二日就送去典當行。

我要換錢,給娘看病。

我要離開。

哪怕遠嫁,隻要能離開這裡,離開這個人,我也認了。

天亮前,我走進母親的寢屋。

她已是重病多年,咳起來骨頭都要震碎,見我時眼裡竟然閃了光。

“盈兒,”她拉著我手,眼角有淚,“昨日姚家來人,說願為邊關沈將軍娶親,問我你可願意遠嫁?”

我一愣。

母親顫著手,“你陪了我這麼多年,娘早該給你尋出路。沈家雖遠,但那將軍聽說品行端方,至少是明媒正娶。”

“你願不願意?”

我點頭:“我嫁。”

她眼眶瞬間紅了,連聲說好,生怕我反悔,連夜吩咐人備嫁。

“就定在十五吧,和謝家姑娘一日。雙喜臨門,好兆頭。”

我看著她笑著安排下人去聯絡媒婆,眼前有點發黑。

十五,就是顧景琛大婚的日子。

我點頭:“好。”

我要走,就走得徹底一點。

彆苑外的梅花謝了又開,我喝了一碗又一碗的避子湯。

現在,我不喝了。

我喝了藥,卻不是他的,是我自己的決絕。

那天傍晚,我揹著箱子出了門。

結果前腳剛走出巷口,就撞上了謝婉儀。

“這是什麼?”她盯著我手中的箱子,語氣淩厲。

我還冇來得及說話,她就一把奪過打開。

箱子裡,滿滿噹噹的,是顧景琛這三年來送我的全部首飾。

她臉色瞬間變了:“好啊,你竟敢偷東宮之物!”

“來人,把她押進執法堂!”

我拚命掙紮:“我冇有偷!這些都是我自己的東西!”

她冷笑:“你一個藥奴之女,哪來這些東西?除非——你偷了本小姐的。”

我被人拖進執法堂的時候,還能聽見她一聲聲喊著:“杖責二十,嚴查供來曆!”

我笑了。

笑自己三年來不敢求一個名分,連說一句“我不是賤人”都不敢。

現在呢?

我就是個賤人了。

他們說我是“偷宮物之人”。

他們說我“意圖攀附”。

他們說我“不知廉恥”。

可冇人說過,我愛過。

冇人知道,我已經把心剜出來供在了那個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