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我是周建國的……朋友。”劉綵鳳說,“建國在省城找了工作,暫時回不來。他讓我來把船開走,說這船還是他的。”

林晚正在補網,頭也冇抬:“離婚協議上寫得清楚,船歸我。有疑問,讓他自己回來跟我說。”

“你!”劉綵鳳冇想到她這麼硬氣,提高聲音,“你彆不識好歹!這破船,建國是可憐你纔給你的!你現在攀上高枝了,就把船還回來怎麼了?”

碼頭上的人圍過來看熱鬨。林晚放下網針,站起來,平靜地看著她:“船是我的。你再鬨,我就去派出所告你尋釁滋事。你省城的工作,不想要了?”

劉綵鳳臉色一變。她確實怕鬨大。周建國在省城的工作是她托關係找的,要是因為她丟了,周建國不會饒她。

“你等著!”她撂下狠話,踩著高跟鞋走了。

看熱鬨的人散去,二丫小聲說:“師傅,她會不會再來?”

“會。”林晚說,“但不用怕。”

她確實不怕。船證在她手裡,離婚協議在她手裡,道理在她這邊。而且她現在有水產局的技術員身份,村裡、公社都得給她幾分麵子。

但她還是去了一趟派出所,備了案。值班民警認識她——她現在在附近幾個村都有點名氣了——很重視,說會注意。

三月初,張技術員帶來好訊息:局裡批準了荒灘養殖試點項目,無息貸款五百塊,分兩年還清。但有個條件,得村裡出同意承包的證明,而且林晚得簽保證書,如果項目失敗,要承擔部分損失。

“我簽。”林晚毫不猶豫。

五百塊!在1986年,這是一筆钜款。她能建起像樣的養殖池,買蝦苗,買飼料,甚至雇一兩個幫手。

但村裡這關,不好過。

村支書老李支援她,但村主任周大海是周建國的堂叔,一直對林晚不滿。村委會上,周大海第一個反對:“一個女人,搞什麼養殖?賠了算誰的?”

“局裡撥了貸款,技術上也有支援。”老李說,“我覺得可以試試。”

“試?說得輕巧!”周大海敲桌子,“那荒灘雖然是集體的,但也不能隨便給個人糟蹋!她要養不成,地也廢了,誰負責?”

其他幾個委員麵麵相覷,冇人吭聲。

林晚站在會議室門口,聽著裡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