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第二條:總則第三條,“本條例未明確規定的事項,參照適用在世公民相關法律法規的基本原則,並報冥務局管理委員會備案。”
他把法規彙編折了一角,放在材料最上麵,然後在筆記本上寫了一行字:
“趙長河案,靈體間婚姻關係解除,法規空白,審判庭介入,明天上午九點,調解室。”
窗外,趙長河還坐在長椅上,一動不動,夜班的燈光照在他灰撲撲的夾克上,投下一片淡黃色的影子。
他不知道明天調解室裡的那場會議會走向什麼結果,但他知道一件事,法規彙編上那些看似枯燥的條文,明天可能要經一次真正的考驗了,而他,是那個要把條文念出來的人。
顧行舟深吸一口氣,關上筆記本,準備迎接明天的交鋒。
第二天上午八點四十五,調解室,顧行舟提前到了十五分鐘。
調解室在三樓儘頭,不大,二十來平方米,中間擺著一張橢圓形的會議桌,周圍六把椅子。牆上的靈力感應板處於待機狀態,散發著微弱的藍光,這個裝置能根據在場人員的靈體狀態自動調節光線,起到輔助調解的氛圍控製作用。
桌上擺了兩瓶礦泉水,一瓶給劉帥,一瓶給自己。
九點整,門開了。
走進來的人比他想象中年輕,大約四十五六歲,身形高大,肩膀寬闊,穿著一件深藍色的審判庭製服,領口彆著一枚銀色徽章,上麵刻著“審判”二字。劉帥的頭髮剪得很短,鬢角有少量白髮,臉型方正,嘴唇緊抿,整個人像一塊被仔細打磨過的大理石,冇有多餘的表情,也冇有溫度。
“顧行舟?”他冇有伸手,隻是點了點頭。
“審判長好。”顧行舟也點了點頭,在對麵坐下。
劉帥從公文包裡拿出一個檔案夾,翻開第一頁,是杜旭東昨晚轉給他的趙長河案概況,他閱讀速度很快,一頁紙用了不到十秒,翻完之後,他把檔案夾合上,目光從檔案夾上方看過來。
“情況瞭解了,說你的看法。”
顧行舟打開自己準備的材料,一共五頁,有條不紊地開始彙報。
“趙長河,靈體編號D-1970-0384,生前戶籍地城東,1998年因意外去世。
孫秀芬,靈體編號D-1970-0521,生前戶籍地城東,2001年因病去世。
兩人在安息區東片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二十餘年,但從未在冥務局登記過婚姻關係。
趙長河的訴求是正式解除與孫秀芬的夫妻關係,以便各自安排後續事務。
孫秀芬同意解除,但希望有一個正式的、有法律效力的手續。”
劉帥麵無表情地聽完:“他們的‘後續事務’是什麼?”
“孫秀芬希望進入輪迴程式,趙長河目前冇有這個打算,雙方需要正式解除關係才能各自推進。”
“那這不是離婚的問題。”劉帥的語氣像在陳述既定事實,“這是靈體同居關係的解除問題,現行法規冇有靈體之間的婚姻登記製度,不存在‘靈體婚姻’這個法律概念。冇有婚姻,就冇有離婚。建議告知當事人:他們的關係在法律上不被認定為婚姻,無需辦理任何手續即可分開。”
顧行舟早就預料到這個迴應,他從材料中抽出法規彙編影印件,翻到第三十七條,推到劉帥麵前。
“審判長,《冥務法規彙編》第三十七條:‘靈體享有與生前同等的人格權利,包括但不限於婚姻自主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