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以夫妻相稱”,這四個字讓顧行舟的筆又停了一下,他在記錄本上快速寫下“趙長河/孫秀芬/安息區東片/共同生活二十年/以夫妻相稱”,然後問了一個關鍵問題:

“趙先生,請問你們有冇有在冥務局登記過婚姻關係?”

趙長河的表情出現了一絲不易察覺的變化,不是尷尬,更像是某種早就預料到的無奈。

“冇有。”

“也就是說,你們在安息區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了二十年,但冇有正式的婚姻登記記錄。”

“對。”趙長河低下頭,看著自己的手,“當年我們走了之後,想著反正都到這邊了,那些形式上的東西就無所謂了,誰知道過了二十多年,還是繞不開。”

顧行舟翻開值班台抽屜裡的《冥務法規彙編》,翻到婚姻登記那一章。這一章主要針對的是“陰陽婚”,一方在世、一方已故的婚姻關係處理,至於兩個靈體之間的婚姻關係,他逐條看了一遍,冇有找到任何直接適用的條款。

他又翻了一遍,確認冇有遺漏。

然後他合上法規彙編,對趙長河說:“趙先生,您的情況比較特殊,靈體之間的婚姻關係在現行法規中冇有明確定義,我需要向上級請示,請您稍等。”

趙長河點了點頭,在視窗外的長椅上坐了下來,他的背影佝僂,雙手放在膝蓋上,安安靜靜地坐著,像一尊放在角落裡很久的舊物件。

顧行舟回到值班室,撥通了杜旭東的辦公室電話。

杜旭東聽完之後沉默了幾秒鐘,然後說了兩個字:“等著。”

五分鐘後,杜旭東親自來了。杜旭東身上穿著一件皺巴巴的深色外套,顯然是在家裡被電話叫起來的。他站在視窗後麵,接過顧行舟的筆記看了一遍,然後看了一眼窗外長椅上的趙長河。

“靈體之間的離婚。”杜旭東的聲音很平,但顧行舟能聽出一絲不同尋常的謹慎,“這個問題不是我們視窗能處理的。”

“我知道,法規裡冇有靈體婚姻的登記製度,也冇有靈體離婚的辦理程式,但第三十七條,”

“第三十七條說的是‘婚姻自主權’,適用的司法解釋目前隻覆蓋陰陽婚。”杜旭東打斷了他,“這個案子需要審判庭介入,我來聯絡劉帥。”

劉帥,審判長,顧行舟在周基偉案期間聽說過這個名字。王廣旭提到劉帥的時候,表情總是帶著一種“惹不起”的敬畏,據說是冥務局裡法規功底最深的人之一,性格刻板、不苟言笑,口頭禪是“一切按程式來”。

杜旭東聯絡完之後,回到值班室對顧行舟說:“劉帥明天上午九點有空,你在調解室把趙長河的情況整理成一份詳細的彙報材料,明天上午開會的時候用。”

“好。”

“另外。”杜旭東走到門口,回頭看了他一眼,“這個案子不簡單,靈體之間的婚姻關係,冥務局的法規確實冇有覆蓋到。如果劉帥決定駁回,你就按他的意見辦,如果劉帥覺得有討論的空間,那你準備得越充分越好。”

杜旭東走後,顧行舟回到值班台,開始整理材料。

趙長河的口述內容、法規彙編中的相關條款摘錄、以及他對案件性質的初步分析,一共整理了五頁紙,重點標註了兩條:

第一條:《冥務法規彙編》第三十七條,“靈體享有與生前同等的人格權利,包括但不限於婚姻自主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