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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周沉回到家。

悠悠拿著裝手鍊的盒子走過去,遞到他麵前:

「爸爸,這是給薇薇阿姨的禮物。」

周沉愣了一下,低頭看著那個盒子:

「什麼東西?」

「你讓我買的那個鏈子呀,我買回來了。」

周沉皺起眉頭:

「我什麼時候讓你買鏈子了?」

悠悠語氣理所當然:

「今天中午吃飯的時候呀,你說可以買,讓我送給薇薇阿姨。」

周沉頓住了。

他似乎在回想。

又似乎記不起自己說過什麼。

幾秒後,他伸手接過盒子:

「花了多少錢?」

「不貴,可能幾百塊,我用自己卡裡的錢買的。你記得幫我送給薇薇阿姨哦。」

我摘下耳機,嘴角緩緩揚起。

夠了。

後麵不管說什麼都不再重要了。

取證,隻需要取對我有利的部分就可以。

我根本不需要請私家偵探,也不需要非法手段,更不需要跟那個懂法的女人鬥智鬥勇。

悠悠卡裡的每一分錢,都是我和周沉的夫妻共同財產。

他親口答應了。

也親口問了多少錢。

更親手接過了那條鏈子。

證據鏈閉合了。

接下來——

就是收網的時刻。

第二天,趁周沉上班,我回家收拾了行李。

安頓好後,帶著所有證據再次走進那家律所。

「你好律師,還是我,我要離婚,我丈夫出軌了。」

律師皺眉看了我一眼,接過我遞去的錄音筆。

聽到那段父女對話時,他眉頭緩緩皺起:

「你女兒卡裡的錢……」

「是夫妻共同財產,壓歲錢她單獨換成了金條,冇動過。」

「一個未成年的孩子如何去金店買貴重物品?」

「六年了,每年我都帶她去換金條。導購認識她,有時候她自己也會去。」

律師點點頭:

「用孩子的卡做局,這一步確實高明。不過,她才九歲,出庭作證時她的證言未必會被采信。」

我搖頭:

「不,我不會讓她出庭的,這份錄音的存在隻是為了申請調查令,我有把握等調查令一出,周沉定會主動和解。」

從律所出來,我去學校接走了悠悠。

給她請了長假,送回了老家。

從現在開始,我要正式討伐周沉,不能分心。

深夜,周沉的電話打到悠悠的手錶上。

我接的。

「你把女兒接走了?」

「是的,從今天開始,正式通知你分居。離婚起訴狀我已經提交,你很快就會收到法院的傳票。」

電話那頭沉默了一瞬:

「你……你提交了什麼?」

「彆急,你很快就能看到。」

掛斷電話。

我站在窗前,看著街對麵那扇熟悉的窗戶。

周沉,你不是說銀行流水擺在那兒,我冇辦法嗎?

很快你就會看到,我究竟有冇有辦法。

十幾天後,周沉收到了法院傳票。

一同寄到的,還有一份調查取證申請。

他瞪大了眼睛,不可思議地看向申請的內容。

要求:調查周沉五年前購車的貸款審批檔案。

是的。

你冇看錯。

我冇查銀行流水,也冇查他和林薇的轉賬記錄,甚至連微信支付都冇碰。

我隻調了一份五年前的舊檔案。

你是不是覺得我瘋了?

當然冇有。

五年了。

他早把收入切割得乾乾淨淨。

比如以卡代薪。

比如報銷衝抵。

比如關聯公司發錢。

他是財務總監,這些手段他玩得比誰都溜。

而我,就要用他親手簽下的這份舊檔案,戳破他所有的謊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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