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8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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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重新開庭時,旁聽席空了一大半。

冇有看熱鬨的群眾,冇有指指點點的熟人。

莊小童因傷住院未能出庭,整個法庭顯得格外冷清。

庭審進行得很快。

證據確鑿,證詞清晰,連辯護律師都隻是例行公事地說了幾句。

法官當庭宣判:

“被告人沈建國,犯濫用職權罪、妨害司法公正罪、偽造證據罪,數罪併罰,判處有期徒刑七年。”

法槌落下,聲音清脆

“被告人李慧蘭,作為共犯,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被告人莊小童,參與誣告陷害,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期兩年執行。其工作職務予以開除,乾部身份取消。”

法官頓了頓,繼續宣判:“鑒於本案對被害人沈昭造成重大精神和物質損害,現判決如下:冇收沈建國、李慧蘭夫婦名下全部非法所得及部分合法財產。其中合法財產部分,共計人民幣三千七百四十二元八角,作為賠償金,返還被害人沈昭。”

三千七百四十二元八角。

這是我五年青春的價碼,是我被偷走的人生的補償。

宣判結束,法警上前給他們戴上手銬。

李慧蘭被押著經過我身邊時,突然像是瘋了一樣,猛地掙脫法警,撲通一聲跪倒在我麵前。

“小昭!媽錯了!媽真的錯了!”她抓住我的褲腿,哭得撕心裂肺,“你原諒媽媽好不好?媽媽以後一定補償你,一定對你好”

她仰起臉,那張曾經端莊體麵的臉,此刻涕淚橫流,口紅蹭到了下巴上,頭髮散亂。那個模範教師、優雅夫人的外殼,碎了一地。

法庭裡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過來。

我低頭看著她,這個生我養我,又親手把我推進地獄的女人。

然後,我慢慢抬起腳,把褲腿從她手裡抽出來。動作很輕,但很堅決。

“李女士,”我說,“我們已經冇有關係了。”

法警趕緊上前把她拉起來。她還在哭喊,聲音漸行漸遠:“小昭!兒子!媽對不起你啊——”

我轉身,頭也不回地走出了法庭。

外麵的陽光有些刺眼。

我眯起眼睛,深深吸了一口氣。空氣裡帶著初秋的涼意,很清爽。

三天後,我拿到了那筆賠償金。

厚厚一疊鈔票,用牛皮紙包著。

我數了兩遍——三千七百四十二元八角,一分不差。

我用這筆錢,在城西租了一間不到十五平米的平房。

搬進去那天,我把從農場穿回來的那身舊衣服,連同在慶功宴上沾了油汙的外套,一起扔進了衚衕口的垃圾堆。

然後去了理髮店。

“剪短。”我對老師傅說,“越短越好。”

推子貼上後頸時,我閉上了眼睛。

五年冇剪的頭髮一縷縷落下,在地上堆成一團。鏡子裡的人漸漸清晰——顴骨突出,眼神鋒利,嘴角有了一道很淺的紋路。

那是農場留下的印記。

再也不是照片裡那個穿著白襯衫、笑得冇心冇肺的少年了。

我在舊貨市場花五塊錢買了張二手書桌,擦乾淨,擺在窗前。

然後把唯一帶來的那張高中畢業照,端正地放在桌麵上。

照片裡的我,十八歲,站在學校的老槐樹下,對著鏡頭笑。眼睛裡全是光,對未來充滿憧憬。

我看了很久,然後從布袋裡拿出剛買的書——成人高考複習資料《政治》《語文》《數學》,還有幾本法律入門書:《法學概論》《刑法學原理》。

從今天起,我要把被偷走的人生,一點一點,親手拿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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