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寫著溫唸的名字,字跡工整得像印刷體,但落筆的力度出賣了書寫者的緊張——“念”字的最後一筆拖得太長,像是一個人在寫完這個名字之後,筆尖猶豫了很久才抬起來。

溫念坐在外婆家的天井裡,把請帖翻來覆去看了三遍。新娘:許嘉雯。新郎:程朗。兩個名字都是她最熟悉的人。一個是她從小一起長大的閨蜜,一個是她談了三年、訂了婚的男人。

車禍之後,程朗來過三次醫院。第一次是出事當晚,他紅著眼睛在走廊裡站了一整夜。第二次是一週後,他坐在床邊,握著她的手,說“不管你能不能說話,我都等你”。第三次是一個月後,他站在病房門口,冇有進來。他隔著三米遠對她說:“念念,林總說樂團的位置不能一直空著。嘉雯她……她先替你頂著。等你好了,位置還是你的。”

溫念當時還不能很利索地寫字,她用顫抖的手指在手機上打了兩個字:替我?程朗冇有回答那兩個字。他接了個電話,說“嘉雯你先等一下”,然後意識到自己說漏了嘴,臉色變得很難看。然後他走了。那之後,他再也冇有來過。

現在請帖就擺在麵前。

溫唸的外婆已經九十二歲了,眼睛花得厲害,但心裡比誰都明白。她坐在竹椅上,戴著老花鏡把請帖湊到離眼睛隻有三寸遠的地方,看了半天,然後用方言罵了一句。那句方言溫念聽不太懂,但語氣她是懂的。是罵人。

外婆把請帖往桌上一拍,拍了拍溫唸的手背,用夾生的普通話說:“去。穿最漂亮的去。讓他們看看,你還站著。”

溫念低頭打字:外婆,我不想去。

外婆把老花鏡摘下來,慢悠悠地說:“你媽當年跟你爸離婚,天天躲在家裡哭,哭了一年也冇見那個男人回來。後來她出門了,第一天就遇到了你後爸。”她把老花鏡摺好放進圍裙口袋,“老天爺給你安排下一段路的時候,你得先站起來,他纔看得到你。”

溫念沉默了一會兒。然後她在手機上打了兩個字:旗袍。

外婆愣了愣,然後笑了。那張佈滿皺紋的臉上,笑容像一朵被風吹開的菊花:“你媽那件?在樟木箱子裡,我去給你找。”

旗袍是藏青色的,領口繡著一小枝白玉蘭。溫唸的母親當年是縣文工團的美人,這件旗袍是她結婚時穿的,後來離婚了就再冇碰過。樟腦丸的味道有點刺鼻,但料子還是好的,真絲麵料在燈光下泛著一層若有若無的光。

溫念站在鏡子前麵,看了看自己。瘦了。鎖骨比以前更突出,手腕也細了一圈。但腰線還在,旗袍穿上去剛好合身,像是這件衣服在箱子裡等了許多年,等的就是今天這個場合。

她把長笛裝進一個細長的絨布袋裡,背在肩上。外婆從廚房裡探出頭來:“叫那個姓沈的小子陪你去。”

溫念打字:為什麼叫他?

外婆冇有回答這個問題,隻是用一種過來人的眼神看了她一眼,然後回去繼續擇菜。

溫念站在門口猶豫了幾秒鐘,最終拿出手機,給沈聽野發了一條資訊:今晚有空嗎?回覆來得比她預想的快。有。什麼事?溫念打了三個字:當司機。對方正在輸入的提示閃了幾下,然後回覆跳出來:發定位。

溫念看著這三個字,忽然覺得這個男人的說話方式有一種奇怪的效率。不問原因,不問細節,隻要一個定位。像是他的人一樣——給你足夠的邊界感,但需要的時候準時出現。她發了一個定位過去,然後補了一句:穿正式一點。這次回覆隻有一個字:好。

沈聽野的車是一輛老款的黑色桑塔納,車齡大概比溫念小不了幾歲。發動機的聲音倒是收拾得很乾淨,怠速的時候幾乎聽不到噪音。他今天穿了一件黑色的襯衫,袖子捲到小臂,露出一截結實的手腕。頭髮比平時整齊了一點,但也隻是一點。整體看起來,像是“努力正式了但能力有限”的水平。

溫念從院子裡出來的時候,沈聽野正在調收音機。他的手放在旋鈕上,忽然不動了。他的目光落在她身上,從藏青色的旗袍到領口的白玉蘭,從盤起的頭髮到肩上的長笛絨布袋。收音機裡一個男主持人在用聒噪的聲音播報天氣預報:“區域性地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