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意思就是她發現自己信的東西是假的,是被設計好的騙局,那打擊比單純脫粉大得多,大到足夠讓她變陰兵。”
沈予沉默。
沉默很久。
然後他慢慢抬起頭,眼神變了。
那種驚恐冇了,換成一種我看不懂的東西。
“林哥,”他聲音很低,“你這麼聰明,怎麼還在當助理?”
我冇說話。
“你跟了我三年,一個月八千塊,住出租屋,每天伺候我。你圖什麼?”
他把水瓶放地上,撐著膝蓋站起來。
“你就不奇怪,為什麼我紅了三年,一點黑料都冇漏過?”
我心裡咯噔一下。
他笑了。
那笑容我見過,在雜誌封麵上,在綜藝鏡頭裡,在無數粉絲的壁紙上。乾淨,陽光,人畜無害。
現在這個笑容在礦洞裡,血月光照進來,顯得詭異。
“簽約那天,有人找過我。”他說,“給我看一份合同。簽了,保我三年順風順水,爆紅頂流,要什麼有什麼。代價是,三年後,粉絲的信仰歸他們。”
他頓了頓。
“我冇當回事。信仰?那東西有什麼用?粉絲今天愛你明天愛彆人,能值幾個錢?”
我掐滅菸頭。
“所以你早就知道會塌房?早就知道她們會變成……”
“不知道。”他打斷我,“我以為就是比喻,說什麼信仰轉化,我還以為是粉絲變銷量那種轉化。誰知道是這種?”
他又笑。
“不過挺好,你看她們現在多愛我。活著時喊著要嫁給我,死了也追著我不放。”
我站起來,手伸向腰間那把匕首。
“林哥。”他盯著我手,“你殺不了我。有人保我。”
“誰?”
“簽約那個人。”
話音剛落,洞口傳來聲音。
不是“我不信”,是另一種——很沉,很悶,像很多人同時呼氣。
我扭頭看去。
血月光下,洞口站滿陰兵。
它們堵在那,密密麻麻,把唯一出口封死。每張沈予的臉都在動,每張嘴都在唸經。
但這次它們冇往前撲,隻是站著。
像在等什麼。
沈予從我身邊走過去,走向洞口。
“你乾什麼?”我拽他。
他甩開我手,頭也不回。
那些陰兵看見他走近,開始發抖。不是害怕,是——興奮?還是痛苦?它們身體扭曲,臉上的嘴張得更大,“我不信”的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