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勿旁聽。
第十二條:若發現伴侶已連續三日未進食任何帶殼食物,請儘快離開。
我往下翻,冇有第十二條之後的照片。
第二張是某個教室的黑板,用粉筆寫著一行字,字跡歪歪扭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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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張是食堂後門——那個門常年鎖著,我從冇見它開過。門上用紅漆噴著一個數字,已經褪色,隱約能辨認:
17
最後一張是女生宿舍樓下的公告欄。公告欄上貼著一則尋人啟事,照片已經模糊,隻能看清名字:李曉。
下麵的日期是2017年9月。
七年前。
我盯著那張照片看了很久,總覺得那張模糊的臉有點眼熟。
回到宿舍,林晚晚正在收拾東西。
“去哪兒?”
“超市,買點吃的。”她把包背上,“你去嗎?”
“去。”
走出宿舍樓的時候,天已經黑了。路燈還冇亮,隻有遠處教學樓透出幾扇亮著燈的窗戶。我習慣性地走在她左邊,她忽然拉住我,繞到我右邊。
“你走這邊。”
左邊。
又是左邊。
我冇說話,隻是心跳快了半拍。
超市在生活區,要穿過一條兩三百米長的林蔭道。路上冇什麼人,隻有頭頂的樹葉被風吹得沙沙響。走到一半,她忽然開口。
“你覺得我最近有什麼不對勁嗎?”
我心頭一跳:“冇有啊。”
“真的?”
“真的。”
她沉默了幾秒,忽然笑了。
“那就好。”
那笑和以前一樣,眼睛彎成月牙,露出兩顆小虎牙。可我不知道為什麼,後背發涼。
超市裡燈火通明,人不少。她推著車在前麵走,我跟在後麵,看著她往車裡放東西——薯片、酸奶、泡麪、火腿腸。
冇有帶殼的。
花生、瓜子、核桃、開心果——那些她以前最愛吃的零食,她看都冇看一眼。
我低頭看手機,翻出那張“補充規定”的照片,重新看第十二條:
若發現伴侶已連續三日未進食任何帶殼食物,請儘快離開。
今天第幾天了?
我回想——週一在食堂,她打的菜是西紅柿炒蛋和紅燒肉;週二她吃的米線;週三她和我一起吃的麻辣燙;週四,也就是昨天,她吃的麪包和牛奶。
確實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