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高中同學合夥。那人叫劉偉,是他為數不多還聯絡的老鄉。劉偉能說會道,跑業務一把好手。陳望出錢——他攢了八年的積蓄,三十萬。劉偉出人脈。

頭半年順風順水,公司盈利了。陳望覺得,快了,快了,他馬上就能成為那些寫字樓裡的人,那些被人看得起的人。

半年後的一天早上,他照常到公司,門鎖著。打電話,關機。找房東,說劉偉前天晚上把辦公室的東西搬走了。找客戶,說貨款早結清了,錢打給了劉偉。

三十萬,一夜間冇了。

他報警,警察說屬於經濟糾紛,建議起訴。他找律師,律師費五萬,他出不起。他去找劉偉老家,劉偉他媽說“不知道”,把他推出門。

他背了三十萬債。張建國借他錢還了一部分,剩下的他自己扛。他打了三年工才還清。

那三年他常常想:為什麼?他對劉偉那麼好,把劉偉當親兄弟,為什麼劉偉要騙他?

答案隻有一個:一定是他還不夠好,不夠精明,不夠會看人。

三十三歲,第二次創業。他學乖了,不找合夥人,自己乾。他租了個小門麵,做餐飲,賣酸辣粉。起早貪黑,淩晨四點去進貨,晚上十二點收攤。生意慢慢好起來,他琢磨著開第二家店。

然後供貨商漲價了。漲得離譜。他去問,供貨商支支吾吾。後來他才知道,隔壁那條街有人也開了酸辣粉店,打了招呼,讓供貨商卡他貨源。

他去找那人談。那人坐在茶館裡,翹著二郎腿,說:“陳老闆,你開店我不攔你,但你得懂規矩。”

“什麼規矩?”

“這片的餐飲,都得給我交份子錢。”

他冇交。一個月後,他的店被人潑了油漆。兩個月後,供貨商斷了他的貨。三個月後,他資金鍊斷了,關門大吉。

那段時間他常常失眠。他想:為什麼是他?他老老實實做生意,起早貪黑,不坑人不騙人,為什麼要被人這樣欺負?

答案還是那個:一定是他還不夠強大,不夠有背景,不夠“成功”。

三十五歲,第三次創業。他做電商,賣小家電。這次他學聰明瞭,不碰實體,不碰地頭蛇。他白天進貨發貨,晚上學運營學推廣,一年冇睡過整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