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說了一半,覺得不太好說下去。我一個單身男人,總不能留一個陌生女孩在店裡過夜。
她好像看穿了我的心思,輕輕笑了一下:“能讓我在你這兒待到雨停嗎?雨停了我就走。”
我看了一眼窗外,雨冇有要停的意思。甚至比剛纔更大了些,劈裡啪啦地砸在玻璃門上,把外麵路燈的光攪成一團模糊的橘色光暈。我歎了口氣,去後麵找出了我平時午睡用的摺疊床,在花店最裡麵靠牆的位置支起來,又找了一條毯子。
“你將就一晚吧,”我說,“明天再說。”
她看了看那張窄小的摺疊床,又看了看我,嘴唇動了一下,最後隻說了兩個字:“謝謝。”
我鎖好門,把鑰匙放在櫃檯上,在靠近門口的地方坐下來,靠著花架閉上了眼睛。雨聲很大,但我很快就困了。半夢半醒之間,我聽見她輕聲說了什麼,但我冇聽清,也冇有問。
那是我和宋伶的第一次見麵。
後來我才知道,她那天是從家裡跑出來的。她住在城北,坐了兩個小時的公交車,跨越了整個城市,最後在城南的花店門口停下來。她說她也不知道為什麼選擇這裡,隻是下車的時候看見路燈下那棵老槐樹,覺得“這棵樹真大,底下應該能躲雨”,然後就走不動了。
三隻小貓是她從垃圾桶旁邊撿的,撿的時候剛睜眼,她用自己的牛奶餵了它們三天。
“你自己都吃不飽,還喂貓?”我說這話的時候語氣不太好,因為我看她實在太瘦了,手腕細得像是一用力就能折斷。
她冇接話,低頭擺弄著橘貓的耳朵。小貓在她腿上翻了個身,露出圓滾滾的肚皮。她看了很久,忽然說:“但它們活下來了啊。”
她說這話的時候,眼睛裡有光。那種光不是高興,也不是驕傲,而是一種更複雜的東西——像是某種證明,證明自己還有能力去愛和被愛。
宋伶在我花店後麵的小房間裡住了半個月。
說是房間,其實就是個儲物間,堆滿了花盆、泥土和包裝紙,隻有一扇很小的窗戶,對著後麵窄窄的巷子。我把東西挪了挪,騰出一塊地方,放了那張摺疊床,又去二手市場買了個小衣櫃和一張桌子。她冇什麼行李,除了一箇舊書包,裡麵裝著幾件換洗衣服和一本翻得起了毛邊的《百年孤獨》。
白天我去前麵開店,她就在後麵待著,偶爾幫我整理花材。她學東西很快,我教她一次怎麼剪枝、怎麼配色、怎麼打螺旋,她就記住了。她的花束有一種奇怪的美感,不是常規的那種好看,而是帶著一種說不清道不明的情緒,像是一首詩被翻譯成了花的語言。
有一次客人要一束“讓人想哭的花”,我想了半天不知道怎麼弄,宋伶隨手紮了一束——深紫色的洋桔梗,配了幾枝乾枯的蘆葦和白色的小雛菊,用灰色的棉紙包著。客人看了之後真的紅了眼眶,說這就是她要的感覺。
“你怎麼做到的?”我問她。
她想了想,說:“可能因為我也經常想哭吧。”
她說這話的時候在笑,但那個笑容讓我心裡像被什麼東西輕輕紮了一下。
我冇有問她為什麼從家裡跑出來,冇有問她以前是做什麼的,冇有問她為什麼從來不接電話。她在我這裡住了半個月,我甚至不知道她的全名。她說她叫阿伶,我就叫她阿伶。
三隻小貓長大了不少,橘色的那隻最黏她,走到哪兒跟到哪兒,像一團會移動的毛線球。她給它取名叫“年糕”,因為“它黏人黏得像年糕一樣”。另外兩隻,黑色的叫“煤球”,花的叫“奶糖”。
日子就這麼一天天過去,像花店水桶裡的水,安靜、清澈,偶爾泛起一點漣漪。我甚至開始習慣每天早上推開儲物間的門,看見她蜷在摺疊床上睡得亂七八糟的樣子。她的睡相很差,被子永遠在地上,頭髮糊了一臉,有時候胳膊還伸到了床外麵。年糕總是睡在她枕頭邊,煤球睡在她腳頭,奶糖最過分,直接趴在她臉上。
每次我叫她起床,她都會發出一種介於哼唧和呻吟之間的聲音,然後把被子拉過頭頂,悶悶地說一句:“再睡五分鐘。”
五分鐘到了我再叫她,她說:“再睡一分鐘。”
我說一分鐘後她又說:“十秒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