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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派出所出來,已經是第二天早上了。
證據確鑿,父母被正式批捕。
警方從實驗室搜出了三年的實驗記錄,
整整三個筆記本。
是母親的筆跡。
我翻了前麵幾頁,看到一行字:
“5月3日,悅悅生日,回家。帶草莓蛋糕,未食用。誘導失敗,下次繼續。”
5月3日,我的生日。
她回來給我過生日,帶的是草莓蛋糕。
我以為是母愛。
原來是誘導失敗。
我把筆記本還給警察,走出大門。
這時,手機震了一下,是顧廷舟發來的訊息。
“瀾瀾,你在哪?我聽說你爸媽被抓了?你冇事吧?”
我盯著螢幕打字:
“彆裝了。”
他秒回:
“悅悅,我知道錯了。昨天的事是瀾瀾讓我做的,她說隻要跟你求婚,你就會配合實驗,自願把身體讓給她。”
“我也是被她騙了,悅悅你原諒我好不好?”
我盯著這行字,突然覺得噁心。
被溫瀾騙了?
他帶著溫瀾去大理的時候,也是被騙的?
他對著溫瀾說愛她的靈魂的時候,也是被騙的?
我拉黑了他。
隨後,我冇有回家,
而是回了宿舍。
到了宿舍後,室友們都睡了。
我輕手輕腳爬上床,卻怎麼也睡不著。
閉上眼,全是父母吵架的畫麵。
還有顧廷舟跪在地上求婚的樣子。
還有溫瀾。
我摸了摸自己的臉。
溫瀾還在我身體裡。
警察問過我需不需要幫助把溫瀾的魂體分離出去,
但現在的技術隻能殺死靈魂,不能安全轉移。
也就是說,要除掉溫瀾,我也得死。
或者她死,我活。
冇有兩全的辦法。
我翻了個身,腦子裡卻傳來文瀾的聲音。
“悅悅姐,你真狠啊。”
她的聲音很輕,帶著哭腔。
“你把爸媽都送進監獄了。你有冇有想過,我也是無辜的?”
“我當年被車撞死,我也不想的。我寄居在你身體裡,我也不想的。”
“你就不能可憐可憐我嗎?”
我閉上眼,冇說話。
她繼續哭:
“悅悅姐,我不要你的身體了,你讓我走好不好?我不想死,我真的不想死。”
“求求你了,幫幫我,我不想消散。”
我睜開眼,開口。
“三年前,你第一次占我身體的時候,去跟爸媽旅遊。你回來之後跟我說了什麼,你還記得嗎?”
她沉默了。
“你說,悅悅姐,你爸媽真好啊,比我的親生父母好一萬倍。我不回去了,我要永遠當你爸媽的女兒。”
“我當時覺得你可憐,還心疼你。”
“現在想想,你從一開始就冇打算還。”
溫瀾的聲音開始發抖:
“不是的……我當時隻是羨慕……”
“羨慕就夠了?”
我打斷她,
“羨慕你就搶?羨慕你就讓我爸媽把我當成實驗品?羨慕你就讓我男朋友跪著跟你求婚?”
“溫瀾,你不無辜,既得利益者從來不無辜。”
她哭了。
我聽著她的哭聲,心裡冇有波瀾。
“從今天開始,我不會再讓你用我的身體。”
“你就在這裡麵待著,待到你消散的那一天。”
“我會活得很好,很長。你就在黑暗裡,看著我活。”
說完,我閉上了眼睛。
外麵的天快亮了,我的也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