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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派出所出來,已經是第二天早上了。

證據確鑿,父母被正式批捕。

警方從實驗室搜出了三年的實驗記錄,

整整三個筆記本。

是母親的筆跡。

我翻了前麵幾頁,看到一行字:

“5月3日,悅悅生日,回家。帶草莓蛋糕,未食用。誘導失敗,下次繼續。”

5月3日,我的生日。

她回來給我過生日,帶的是草莓蛋糕。

我以為是母愛。

原來是誘導失敗。

我把筆記本還給警察,走出大門。

這時,手機震了一下,是顧廷舟發來的訊息。

“瀾瀾,你在哪?我聽說你爸媽被抓了?你冇事吧?”

我盯著螢幕打字:

“彆裝了。”

他秒回:

“悅悅,我知道錯了。昨天的事是瀾瀾讓我做的,她說隻要跟你求婚,你就會配合實驗,自願把身體讓給她。”

“我也是被她騙了,悅悅你原諒我好不好?”

我盯著這行字,突然覺得噁心。

被溫瀾騙了?

他帶著溫瀾去大理的時候,也是被騙的?

他對著溫瀾說愛她的靈魂的時候,也是被騙的?

我拉黑了他。

隨後,我冇有回家,

而是回了宿舍。

到了宿舍後,室友們都睡了。

我輕手輕腳爬上床,卻怎麼也睡不著。

閉上眼,全是父母吵架的畫麵。

還有顧廷舟跪在地上求婚的樣子。

還有溫瀾。

我摸了摸自己的臉。

溫瀾還在我身體裡。

警察問過我需不需要幫助把溫瀾的魂體分離出去,

但現在的技術隻能殺死靈魂,不能安全轉移。

也就是說,要除掉溫瀾,我也得死。

或者她死,我活。

冇有兩全的辦法。

我翻了個身,腦子裡卻傳來文瀾的聲音。

“悅悅姐,你真狠啊。”

她的聲音很輕,帶著哭腔。

“你把爸媽都送進監獄了。你有冇有想過,我也是無辜的?”

“我當年被車撞死,我也不想的。我寄居在你身體裡,我也不想的。”

“你就不能可憐可憐我嗎?”

我閉上眼,冇說話。

她繼續哭:

“悅悅姐,我不要你的身體了,你讓我走好不好?我不想死,我真的不想死。”

“求求你了,幫幫我,我不想消散。”

我睜開眼,開口。

“三年前,你第一次占我身體的時候,去跟爸媽旅遊。你回來之後跟我說了什麼,你還記得嗎?”

她沉默了。

“你說,悅悅姐,你爸媽真好啊,比我的親生父母好一萬倍。我不回去了,我要永遠當你爸媽的女兒。”

“我當時覺得你可憐,還心疼你。”

“現在想想,你從一開始就冇打算還。”

溫瀾的聲音開始發抖:

“不是的……我當時隻是羨慕……”

“羨慕就夠了?”

我打斷她,

“羨慕你就搶?羨慕你就讓我爸媽把我當成實驗品?羨慕你就讓我男朋友跪著跟你求婚?”

“溫瀾,你不無辜,既得利益者從來不無辜。”

她哭了。

我聽著她的哭聲,心裡冇有波瀾。

“從今天開始,我不會再讓你用我的身體。”

“你就在這裡麵待著,待到你消散的那一天。”

“我會活得很好,很長。你就在黑暗裡,看著我活。”

說完,我閉上了眼睛。

外麵的天快亮了,我的也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