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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識像是沉在汙濁的水底,幾次試圖上浮,都被更深的黑暗拽回。

最終,我是被冰冷、堅硬的東西硌醒的。

手腕。

我的手腕被金屬的東西,死死地鎖在冰冷的桌麵上。

白熾燈的光像手術檯上的無影燈,慘白,刺眼,不容任何陰影躲藏。

我眯起眼,看到對麵坐著兩個人。一個年長,麵容嚴肅;一個年輕些,看著我的眼神裡,有一絲極快掠過的、近乎憐憫的東西。

審訊室的空氣裡有近乎絕望的氣息。

“陳默,二十四歲,流金歲月理髮店洗頭工。”年長的警察翻開檔案夾,“十月二十三號下午,你在哪裡?”

我沉默。那個下午我請假跟蹤林薇,冇有不在場證明。

“我們在城西廢棄紡織廠倉庫的冷庫裡,找到了周啟明先生的遺體。儲存狀態很特殊。”年長的警察推過來幾張照片。冰冷的鐵櫃,模糊的人形輪廓。我胃裡一陣翻攪。“遺體頸部皮膚組織裡,提取到了不屬於死者的皮膚碎屑和頭髮。DNA比對結果,是你。”

我的手開始不受控製地顫抖。

年輕警察又推過來幾張照片——我的出租屋,床板被掀開,下麵是成捆的現金。

“這些五十萬現金,每一捆的塑料封膜上,都檢測到了周啟明清晰的指紋。而在箱子提手內側,我們找到了你的指紋。”年輕警察的聲音平穩,“你怎麼解釋?”

“我是冤枉的!是她們陷害我!李曼和林薇!她們合謀......”

“李曼女士和林薇女士是本案的關鍵證人!”年長警察“啪”地一聲合上檔案夾,打斷了我,“她們提供了你勒索她們的錄音,以及你聲稱知道周啟明下落的聊天記錄。”

錄音筆被按下播放鍵。

裡麵傳出我和林薇在江濱公園的對話,掐頭去尾,隻剩下我要錢的部分。

真是完美無缺的陷害。

我的公派律師姓張,很年輕,戴著眼鏡,看起來比我還要緊張。

“陳先生,所有客觀證據,都對你極為不利......”她翻著厚厚的卷宗,眉頭緊皺,“我......我建議你考慮認罪。配合調查,或許還能在量刑上......”

“我是冤枉的!!”我幾乎要撲到隔音玻璃上,“她們說的都是假的!那是陷阱!”“證據呢?”她抬起頭,鏡片後的眼睛清澈,卻也無奈,“陳先生,你說的U盤,警方冇有找到。你和林薇所有的見麵地點,都精心選擇了冇有監控的盲區。你有什麼證據證明你說的不是你的臆想?”

我張著嘴,像一條被扔上岸的魚,徒勞地開合,卻吸不進一絲氧氣。

我冇有證據。

我隻有一個無法被證實的陰謀論。

庭審隻用了兩天。

林薇出庭作證時,穿著一身黑色套裝,臉色蒼白,幾次泣不成聲。她聲淚俱下地講述自己如何被威脅配合,頻頻引起陪審席上的唏噓。

李曼則扮演著悲痛而堅強的遺孀,她感謝警方,感謝律師,甚至感謝“迷途知返、勇敢站出來”的林薇。她的悲痛如此剋製,如此得體,贏得了在場所有人的尊重。

而我的母親,我那年邁的、頭髮花白的母親,坐在旁聽席最角落的椅子上,一直死死地捂著嘴,眼睛卻一眨不眨地看著我,那裡麵不是懷疑,而是足以將我淩遲的痛苦和絕望。

我不敢看她。

法官宣讀判決時,她在旁聽席上幾乎昏厥過去。

“判處犯罪嫌疑人陳默,故意殺人罪、敲詐勒索罪罪名成立,數罪併罰判處無期徒刑。”

法槌落下。

聽起來像棺材蓋合上的聲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