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不怕了。」
她接過石頭,攥在手心裡,硌得掌心生疼。
「那你呢?」
「我?」他笑了一下,「我再找一顆。」
第二天早上,她醒來的時候,他已經走了。
房間的門縫裡塞著一張紙條。皺皺的,像是被攥過很多次。她撿起來,展開,看見上麵的字。
隻有四個字:
「山頂見。」
第四章山那邊
很多年後,她真的登上了貢嘎。
那是她三十歲那年的秋天。她已經是國內小有名氣的戶外攝影師,拿過幾個獎,辦過幾次展,走過了很多山,很多路。西藏的岡仁波齊,新疆的慕士塔格,雲南的梅裡,四川的四姑娘。有人問她為什麼總往山裡跑,她說不出原因。也許是為了拍照,也許是為了找什麼。
也許是為了那句「山頂見」。
貢嘎的登頂路線她已經研究了很多遍。從大本營出發,經過一號營地、二號營地,最後衝頂。她請了兩個嚮導,租了全套裝備,做好了萬全的準備。
衝頂那天,天氣很好。冇有風,冇有雲,太陽照在雪上,白得刺眼。她一步一步往上走,走得很慢,每一步都很穩。冰爪踩在雪裡,發出咯吱咯吱的聲音。她喘著氣,心跳很快,但很穩。
走到海拔七千二百米的時候,嚮導問她要不要休息。她搖了搖頭。
「快了。」她說。
又走了一個小時,她終於站在了山頂。
七千五百五十六米。風很大,吹得她幾乎站不穩。她站在那塊巴掌大的地方,看著腳下的雲海,看著遠處連綿的雪山,看著這個她曾經隻能遠遠眺望的世界。
她冇有哭,也冇有笑。隻是站在那裡,看了很久。
然後她摸到了口袋裡的那顆石頭。
這些年她一直帶著它。從北京到西藏,從西藏到新疆,從新疆到四川,從四川到雲南。它被她磨得光滑了,圓潤了,不再硌手了。她有時候會把它拿出來,放在手心裡看一看,然後放回去。它像個老朋友,陪她走過所有的路。
她把它拿出來,放在掌心,看了很久。
然後她鬆開手。
石頭落下去,在雪上砸出一個小小的坑,很快就看不見了。它會在雪裡一直往下落,落進冰川,落進時間,落進不知道什麼地方。
她轉過身,往山下走去。
風很大,吹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