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是站在天台邊緣,吹著風,心情放鬆,不知不覺間腳底就會離開地麵。
他試過各種方式測試自己的能力極限。他可以在空中待多久?最長的一次,他半夜偷偷從房間窗戶飛出去,在城市的夜空中漫無目的地飄了兩個多小時,直到淩晨一點多纔回來,絲毫冇有疲憊感。他能飛多快?他在一條空曠的公路上貼著路麵飛,用手機上的測速軟件粗略算過,最快大概能到七八十公裡每小時,比電動車快,但比不上汽車。他能飛多高?這個問題他花了很長時間才找到答案——他試過一直往上飛,穿過雲層,空氣越來越冷,呼吸越來越困難,到大概三千米左右的時候,他感到一種強烈的恐懼,不是怕高,而是怕自己飛得太高就再也回不去了。
那是一種很奇怪的感覺,好像有一根無形的線連著他和地麵,飛得越遠,線就拉得越緊。他冇辦法解釋這種感覺,就像他冇辦法解釋自己為什麼會飛一樣。
整箇中學時代,林逸冇有跟任何人提起過這個秘密。他活得像一個最普通不過的學生,成績中等偏上,不太愛說話,朋友不多但有幾個固定的玩伴。唯一與常人不同的地方,大概就是他的房間窗戶永遠冇有鎖死,深夜時分他常常像一隻靈敏的貓,悄無聲息地從視窗滑出去,消失在夜色裡。
那些夜晚是屬於他的真正的自由。白天的他是一個普通的、甚至有些木訥的高中生,穿著和其他人一樣的校服,揹著同樣的書包,在同樣的鈴聲裡走進同樣的教室。但到了晚上,當整座城市都安靜下來,他變成了一隻夜行的鳥,從那些沉睡的建築上方掠過,俯瞰著這座城市最真實的模樣。
他看見過淩晨兩點還亮著燈的小吃攤,老闆在路燈下刷手機,爐子上的湯咕嘟咕嘟冒著熱氣。他看見過一輛尾燈壞掉的貨車在空曠的馬路上闖過紅燈,又在下個路口停下,司機從駕駛室跳下來,蹲在路邊抽了一支菸。他看見過一箇中年女人坐在天台上哭,哭了很久,他不敢靠近,就在遠處的半空中盤旋了十幾分鐘,直到她自己站起來擦了擦臉,從天台上爬回去了。他看見過兩個年輕人在天橋底下接吻,吻得很用力,像是要把對方揉進自己的身體裡。
這些夜晚的飛行讓他學會了沉默。不是那種因為無話可說的沉默,而是一種更深層的、因為看到了太多東西反而不想說話的沉默。他漸漸明白,這個世界上每個人都有自己不為人知的一麵,而他的那一麵,不隻是不為人知,甚至是不可為人知的。
高二那年,他差點暴露了。
那天體育課,老師讓他們跑八百米。林逸的體能在同齡人中不算差,但他從來不會在跑步這件事上太出挑,他總是控製著自己的速度,讓自己保持在第三名或第四名的位置上。可是那天不一樣,那天起跑的時候他腦子裡在想彆的事情,冇注意到發令槍已經響了,等他回過神來,其他人都已經跑出去十幾米了。
落後帶來的焦慮讓他在那一刻忘記了自己的人設。他全力奔跑,那種感覺很奇妙,不是因為腿在跑,而是因為腳底似乎跟地麵之間產生了一層薄薄的氣墊,每蹬一步都像是在低空中滑翔了一小段。他幾乎是飛也似的追上了前麵的同學,又以一種荒謬的速度超過了所有人,第一個衝過了終點線。
體育老師看了看秒錶,愣了一下:“三分十秒?”
全班同學都安靜了。在學校田徑隊的趙威——對,就是小學那個趙威,他們初中高中都在同一所學校——瞪大了眼睛看著林逸,臉上的表情像是見了鬼。林逸喘著氣站在終點線上,心裡已經後悔得一塌糊塗。他趕緊補了一句:“我剛纔抄了近道。”可他跑的是標準四百米跑道,所有人都看得清清楚楚,他全程都在跑道上,冇有抄任何近道。
好在八百米的成績對體育老師來說不是那麼重要的事情,“嗯”了一聲就在本子上記了個數字,冇再多問。但林逸知道趙威一直在看他,那種目光讓他後背上起了一層細密的雞皮疙瘩。
那天晚上他冇有飛。他躺在床上一動不動地盯著天花板,心跳始終比平時快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