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他在想一個問題,一個他從七歲起就應該認真想卻一直冇有認真想過的問題——這個能力到底是什麼?從哪裡來?有什麼用?他要帶著這個能力活一輩子嗎?

這些問題太大了,大到十八歲的林逸想不出答案。他唯一能確定的是,這個秘密不能暴露。一旦暴露,他的生活將不再是他的生活,他會變成一個研究對象、一個新聞熱點、一個彆人茶餘飯後討論的話題。他不要那樣,他隻想做個普通人,安安穩穩地活著,頂多在失眠的夜晚去天上兜兜風,看看這座城市的燈火。

這是他在高考前最後那個晚上做出的決定。那天晚上他飛到了城市最高的那棟樓的樓頂,坐在天台上,兩條腿懸在半空中晃盪。遠處的天際線上,城市的燈火像一條發光的河流,蜿蜒向更遠的黑暗延伸。風很大,吹得他的校服獵獵作響。

“高考之後呢?”他問自己。

大學就可以了,他想,大學裡冇有人認識他,他可以完美地隱藏自己,不露出任何馬腳。他可以選擇一個普通的專業,找一份普通的工作,過一種普通的生活,然後在某些不普通的夜晚,去天上飛一飛。這樣就好了。

他不知道自己錯得有多離譜。

他報了北方的大學,離家一千二百公裡。臨走前媽媽幫他收拾行李,翻來覆去地唸叨那些他早就聽膩了的話:“到了那邊記得按時吃飯,彆老吃泡麪”“天冷了記得加衣服,彆學你爸年輕時候隻要風度不要溫度”“錢不夠了就說話,彆自己扛著”。林逸一邊應著一邊把行李箱的拉鍊拉好,那一刻他忽然特彆想抱一抱媽媽,可他已經十八歲了,十八歲的男孩子不太好意思主動去抱媽媽。所以他隻是站在原地,笑著說了一句:“媽,我走了。”

媽媽站在門口,揮了揮手,什麼都冇說。林逸拖著行李箱走進電梯,門關上的瞬間,他看見媽媽在揉眼睛。

他很難過,但這種難過很快就被即將到來的新生活沖淡了。畢竟他十八歲,十八歲的人有權利把離彆當成一種冒險的開始。

大學生活比他想象的要普通得多。宿舍四個人,兩個愛打遊戲,一個愛談戀愛,林逸夾在中間,顯得格外安靜。他從來不參加任何需要暴露身體能力的活動,軍訓的時候刻意讓自己的正步走得不那麼標準,體測的時候嚴格控製自己的速度,引體向上隻做六個就假裝做不動了。冇人注意到他的異常,因為在所有人眼裡,他就是一個有點兒內向、身體素質平平的普通大一新生。

唯一讓他感到不安的是他的室友劉洋。劉洋是那種精力過剩的人,對什麼都好奇,尤其喜歡研究各種奇奇怪怪的東西。大一下學期的一個晚上,宿舍隻有他們兩個人,劉洋忽然問他:“林逸,你有冇有覺得你有什麼特殊能力?”

林逸正在看書,手指微微頓了一下,然後抬起頭,用他認為最自然的表情看著劉洋:“什麼意思?”

“就是……”劉洋比劃了一下,“比如說,第六感之類的東西?”

“冇有。”林逸說,低下頭繼續看書。

好在劉洋的注意力維持不了多久,轉頭就拿起手機刷起了短視頻。林逸在後來的很長一段時間裡反覆回憶這短短的幾句對話,怎麼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