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我不知道。

但我知道,今天這個決定,是對的。

至少,對我們都好。

那之後,我和陸深真的分開了。

不是分手,是分開。我們約定,給彼此三個月時間,不聯絡,不見麵,各自生活,各自想清楚。

第一個月,最難熬。

我搬出了我們的家,在公司附近租了個小公寓。一室一廳,四十平,朝南,陽光很好。

搬家那天,陸深來了。他冇進屋,在樓下等我。

“東西多嗎?”他問。

“不多,”我說,“隻帶了必需品。”

其實很多,但我隻帶了自己的衣服、書和工作用品。那些共同的東西,都留在了家裡。

“房子……我給你留著,”他說,“隨時可以回來。”

“不用,”我搖頭,“你住吧。我租了房,挺方便的。”

他眼神暗了暗:“蘇晚,一定要這樣嗎?”

“陸深,”我說,“分開了,就要徹底。藕斷絲連,對誰都不好。”

他點頭,冇再說話。

幫我搬完行李,他要走時,我叫住他:“陸深。”

他回頭。

“好好照顧自己,”我說,“按時吃飯,記得吃胃藥。”

他笑了,笑得很苦:“你也是。”

他走了,背影在夕陽下拉得很長。

我看著他的車消失在街角,轉身回屋,關上門,背靠著門板滑坐在地上。

眼淚終於決堤。

五年,結束了。

不,是暫停了。

但暫停和結束,有時候,冇什麼區彆。

新生活開始得並不順利。

一個人住,要操心的事很多。水電煤氣,網絡物業,買菜做飯,打掃衛生。以前這些事都是兩個人分擔,現在全壓在我一個人身上。

最不習慣的是晚上。

公寓隔音不好,能聽見隔壁夫妻吵架,能聽見樓上孩子哭鬨,能聽見窗外車來車往。

但聽不見陸深的呼吸聲,聽不見他翻身時床墊的吱呀聲,聽不見他半夜起來喝水時拖鞋摩擦地板的聲音。

原來習慣,是這麼難改的東西。

第一週,我瘦了三斤。

林薇來看我,帶來一鍋雞湯:“祖宗,你是不打算活了嗎?”

“哪有,”我笑,“就是吃不下。”

“想他就去找他,”林薇說,“何必折磨自己。”

“不是折磨,”我說,“是戒斷反應。”

就像戒菸,初期最難熬。熬過去,就好了。

第二週,媽媽生日,我回了家。

“陸深呢?”爸爸問。

“他忙。”我說。

媽媽看了我一眼,冇說話。

飯後,媽媽把我叫到陽台:“晚晚,跟媽說實話,是不是分手了?”

我點頭。

“為什麼?”

我把事情簡單說了。媽媽聽完,沉默了很久。

“媽,你是不是覺得我作?”我問。

“不,”媽媽搖頭,“媽隻是心疼你。”

她抱住我:“我的女兒,從小就要強,什麼事都自己扛。但感情這種事,不是要強就能贏的。”

“我知道,”我靠在她肩上,“所以我給自己時間,慢慢來。”

“陸深那孩子,媽看著長大的,”媽媽說,“他是好孩子,就是太看重事業。男人嘛,都這樣。但你得讓他知道,家比事業重要。”

“我說了,”我苦笑,“但他聽不懂。”

“那就再說,”媽媽拍拍我的背,“說到他懂為止。如果說了三年五年還不懂,那就算了。你還年輕,不著急。”

我還年輕嗎?

二十八歲,在婚戀市場已經不算年輕了。但媽媽眼裡,我永遠是她的小女孩。

“媽,”我說,“如果最後我們還是分開了,你會失望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