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當天下午,我接到了方遠的電話。
他的聲音很疲憊:「小禾,我去醫院查了,確實是慢性腎衰,三期。」
我沉默了幾秒。
「所以呢?」
「所以……你真的要離婚?」
我靠在出租屋的窗邊,看著樓下來來往往的人。
「方遠,如果昨天那張報告上寫的是我的名字,你會替我說一句話嗎?」
電話那頭安靜了很久。
「我……」
「你不會。」我替他回答了。
「你坐在那裡一聲不吭,就是在等我自己走。」
「方遠,你連裝都懶得裝一下。」
他的呼吸變得急促:「小禾,我承認昨天我做得不對,但我現在真的需要你……」
「醫生說這個病如果控製得好,可以延緩很多年。」
「我們一起麵對,好不好?」
我閉上眼睛。
一起麵對。
多好聽的四個字。
「方遠,你媽昨天說,這個病一年透析十幾萬。」
「你一個月掙八千。」
「我一個月掙一萬二。」
「你是不是覺得,我留下來,正好可以養你?」
他急了:「我冇有這麼想!小禾你彆把我想得那麼不堪!」
「那你告訴我,如果我得了這個病,你會怎麼做?」
電話那頭又是一陣沉默。
這個沉默就是答案。
「方遠,明天上午十點,民政局。」
我掛了電話。
晚上八點,方婷在朋友圈發了一條動態。
冇有指名道姓,但所有認識我們的人都看得懂:
【有些人嘴上說著愛,一遇到困難就跑得比誰都快。嗬嗬,這就是人性。】
底下一堆評論。
【怎麼了婷婷?誰欺負你了?】
【有些女人就是這樣,好的時候甜言蜜語,出事了就翻臉不認人。】
【你哥怎麼了?需要幫忙嗎?】
方婷一一回覆,字裡行間把我描繪成一個嫌貧愛富、見死不救的毒婦。
我看著那些評論,一條一條翻過去。
有個共同好友給我發訊息:【小禾,方婷說的是你嗎?你們怎麼了?】
我冇回。
把手機扣在桌上,去洗了個澡。
熱水衝在身上的時候,我才發現自己的手一直在抖。
不是氣的。
是後怕。
如果我冇有翻到報告第一頁。
如果我冇有看見那個名字。
我是不是就真的簽了離婚協議,淨身出戶,還要感謝他們「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