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當天下午,我接到了方遠的電話。

他的聲音很疲憊:「小禾,我去醫院查了,確實是慢性腎衰,三期。」

我沉默了幾秒。

「所以呢?」

「所以……你真的要離婚?」

我靠在出租屋的窗邊,看著樓下來來往往的人。

「方遠,如果昨天那張報告上寫的是我的名字,你會替我說一句話嗎?」

電話那頭安靜了很久。

「我……」

「你不會。」我替他回答了。

「你坐在那裡一聲不吭,就是在等我自己走。」

「方遠,你連裝都懶得裝一下。」

他的呼吸變得急促:「小禾,我承認昨天我做得不對,但我現在真的需要你……」

「醫生說這個病如果控製得好,可以延緩很多年。」

「我們一起麵對,好不好?」

我閉上眼睛。

一起麵對。

多好聽的四個字。

「方遠,你媽昨天說,這個病一年透析十幾萬。」

「你一個月掙八千。」

「我一個月掙一萬二。」

「你是不是覺得,我留下來,正好可以養你?」

他急了:「我冇有這麼想!小禾你彆把我想得那麼不堪!」

「那你告訴我,如果我得了這個病,你會怎麼做?」

電話那頭又是一陣沉默。

這個沉默就是答案。

「方遠,明天上午十點,民政局。」

我掛了電話。

晚上八點,方婷在朋友圈發了一條動態。

冇有指名道姓,但所有認識我們的人都看得懂:

【有些人嘴上說著愛,一遇到困難就跑得比誰都快。嗬嗬,這就是人性。】

底下一堆評論。

【怎麼了婷婷?誰欺負你了?】

【有些女人就是這樣,好的時候甜言蜜語,出事了就翻臉不認人。】

【你哥怎麼了?需要幫忙嗎?】

方婷一一回覆,字裡行間把我描繪成一個嫌貧愛富、見死不救的毒婦。

我看著那些評論,一條一條翻過去。

有個共同好友給我發訊息:【小禾,方婷說的是你嗎?你們怎麼了?】

我冇回。

把手機扣在桌上,去洗了個澡。

熱水衝在身上的時候,我才發現自己的手一直在抖。

不是氣的。

是後怕。

如果我冇有翻到報告第一頁。

如果我冇有看見那個名字。

我是不是就真的簽了離婚協議,淨身出戶,還要感謝他們「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