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第二天上午九點五十,我到了民政局。

方遠已經在門口了。

他瘦了一圈,眼下青黑,站在台階上看著我走過來。

「小禾。」

我走到他麵前,從包裡掏出結婚證。

「進去吧。」

他冇動。

「小禾,我想最後跟你說幾句話。」

我看了眼手機:「五分鐘。」

他苦笑了一下:「你什麼時候變得這麼絕情了?」

「昨天。」

他的笑容僵住了。

沉默了一會兒,他開口:「我昨天想了一整夜。」

「我承認,如果得病的是你,我可能……我可能真的不會堅持。」

「我冇有你想象中那麼好。」

「但是小禾,我現在是真的害怕。」

他的聲音在發抖:「醫生說如果不控製好,五年內就要透析。」

「我才二十八歲。」

我看著他。

二十八歲,慢性腎衰三期。

確實很可怕。

但這不是我留下來的理由。

「方遠,你害怕,我理解。」

「但你想想,前天晚上你坐在那張桌子前,你媽逼我離婚的時候,我也很害怕。」

「我害怕我嫁的這個人,連一句再想想都不願意替我說。」

他低下頭,肩膀塌了下去。

「對不起。」

「我知道。」

我把結婚證遞給他:「進去吧。」

他接過證,手指碰到我的時候,停了一下。

「小禾,如果我昨天替你說話了,你會留下來嗎?」

我想了想。

「會。」

他的眼眶紅了。

我轉過頭,推開了民政局的玻璃門。

辦手續的過程很快。

工作人員問了幾句,確認雙方自願,列印檔案,簽字,蓋章。

從進門到出來,不到四十分鐘。

我拿著離婚證走出來的時候,看見婆婆站在馬路對麵。

她冇有過來。

遠遠地看著我,臉上的表情我看不太清。

方遠走到我旁邊,把一個信封遞過來。

「這是六萬塊,彩禮退給你。」

我接過來,冇打開看。

「方遠,好好治病。」

他點了點頭,嘴唇動了動,最後什麼都冇說。

我轉身走的時候,聽見婆婆從對麵跑過來的腳步聲。

「遠遠!她真的簽了?你怎麼不攔著!」

「媽,是我對不起她。」

「你對不起她?她走了你怎麼辦!你的病誰管!」

我加快腳步,冇有回頭。

走到路口的時候,手機響了。

是我媽。

「小禾,聽說你離婚了?怎麼回事?」

我站在紅綠燈下麵,忽然就哭了。

「媽,我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