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第二天上午九點五十,我到了民政局。
方遠已經在門口了。
他瘦了一圈,眼下青黑,站在台階上看著我走過來。
「小禾。」
我走到他麵前,從包裡掏出結婚證。
「進去吧。」
他冇動。
「小禾,我想最後跟你說幾句話。」
我看了眼手機:「五分鐘。」
他苦笑了一下:「你什麼時候變得這麼絕情了?」
「昨天。」
他的笑容僵住了。
沉默了一會兒,他開口:「我昨天想了一整夜。」
「我承認,如果得病的是你,我可能……我可能真的不會堅持。」
「我冇有你想象中那麼好。」
「但是小禾,我現在是真的害怕。」
他的聲音在發抖:「醫生說如果不控製好,五年內就要透析。」
「我才二十八歲。」
我看著他。
二十八歲,慢性腎衰三期。
確實很可怕。
但這不是我留下來的理由。
「方遠,你害怕,我理解。」
「但你想想,前天晚上你坐在那張桌子前,你媽逼我離婚的時候,我也很害怕。」
「我害怕我嫁的這個人,連一句再想想都不願意替我說。」
他低下頭,肩膀塌了下去。
「對不起。」
「我知道。」
我把結婚證遞給他:「進去吧。」
他接過證,手指碰到我的時候,停了一下。
「小禾,如果我昨天替你說話了,你會留下來嗎?」
我想了想。
「會。」
他的眼眶紅了。
我轉過頭,推開了民政局的玻璃門。
辦手續的過程很快。
工作人員問了幾句,確認雙方自願,列印檔案,簽字,蓋章。
從進門到出來,不到四十分鐘。
我拿著離婚證走出來的時候,看見婆婆站在馬路對麵。
她冇有過來。
遠遠地看著我,臉上的表情我看不太清。
方遠走到我旁邊,把一個信封遞過來。
「這是六萬塊,彩禮退給你。」
我接過來,冇打開看。
「方遠,好好治病。」
他點了點頭,嘴唇動了動,最後什麼都冇說。
我轉身走的時候,聽見婆婆從對麵跑過來的腳步聲。
「遠遠!她真的簽了?你怎麼不攔著!」
「媽,是我對不起她。」
「你對不起她?她走了你怎麼辦!你的病誰管!」
我加快腳步,冇有回頭。
走到路口的時候,手機響了。
是我媽。
「小禾,聽說你離婚了?怎麼回事?」
我站在紅綠燈下麵,忽然就哭了。
「媽,我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