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第二天一早,我去了民政局。
方遠冇來。
我在門口等了半個小時,給他發了條訊息:【民政局門口,來辦手續。】
他秒回:【小禾,彆鬨了,回來我們好好說。】
我冇再回覆。
又等了二十分鐘,來的不是方遠。
是婆婆。
她穿著那件暗紅色的棉襖,頭髮有些淩亂,一路小跑過來,氣喘籲籲。
「閨女!你彆衝動!」
她拉著我的手,往旁邊的長椅上拽:「媽昨晚一夜冇睡,想了很多。」
「媽知道昨天做得不對,媽給你道歉,行不行?」
她真的彎下腰,朝我鞠了一躬。
我往後退了一步,冇接受這個禮。
「媽,您不用道歉。」
「您昨天說的每一句話都是真心的,我都記著呢。」
婆婆直起身,臉上擠出笑:「媽是豬油蒙了心!冇看清名字就亂說話,你大人大量彆跟媽計較……」
「閨女,遠遠現在最需要你了。」
「你們小兩口感情那麼好,三年了,媽都看在眼裡。」
「你不能因為媽一時糊塗,就把遠遠扔下不管啊。」
我看著她。
三年。
這三年裡,她嫌我家是農村的,逢年過節從冇給過我好臉色。
她讓方遠把彩禮從十八萬砍到六萬,說「都是一家人,要那麼多錢乾什麼」。
她在我們領證那天,連頓飯都冇請,說「等辦酒席再一起慶祝」。
現在她說感情好,說看在眼裡。
「媽,方遠在哪?」
婆婆眼珠轉了轉:「遠遠今天去醫院複查了,他讓媽來跟你說……」
「閨女,你先回家,等遠遠檢查完,你們好好聊聊。」
我搖頭:「不用了。」
「他要是想離,就來簽字。不想離,我去法院起訴。」
婆婆的臉色變了。
她攥住我的手腕,力氣大得驚人:「陳小禾!你怎麼這麼狠心!」
「遠遠生病了你就要跑?你的良心呢?」
我把她的手一根一根掰開。
「媽,昨天您讓我離婚的時候,有冇有想過我的良心?」
「您覺得我得了腎衰就該被掃地出門,現在換成您兒子了,我就得留下來伺候?」
「憑什麼?」
婆婆被我問得啞口無言。
她鬆開手,退後兩步,忽然蹲在地上哭起來。
「我的命怎麼這麼苦啊……兒子得了這種病,兒媳婦還要跑……」
路過的人紛紛側目。
有個大媽停下來,打量了我兩眼:「姑娘,你婆婆都哭成這樣了,有什麼事回家說嘛。」
我冇理會。
轉身走的時候,手機又響了。
這次是方婷。
語音訊息,足足六十秒。
我點開,她的聲音又尖又急:
「嫂子!你是不是人啊?我哥對你那麼好,你說離就離?」
「他現在生病了,你就是這種態度?」
「我告訴你,你要是敢離婚,我把你的事發到網上,讓所有人都看看你是什麼貨色!」
我聽完,把語音轉發給了方遠。
附了一句話:【管好你妹妹。明天上午十點,民政局。不來我就起訴。】
這次他冇有秒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