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二條。我翻到最後一頁,右下角有一行小字:
“第37條:如果你看到了這條,你已經住進來了。”
字的大小隻有其他條目的三分之一,擠在頁腳。我湊近看,發現下麵還有一行更小的字,像是用圓珠筆尖刻上去的:
“503的貓眼是雙向的。”
我把筆記本合上。
抬頭看門。
貓眼的黑色圓點在燈光下微微反光。
我走過去,從包裡翻出一張便利貼,貼在貓眼上。
然後我重新打開筆記本,翻到第一頁,重新看了一遍第一條。
晚上11點到淩晨5點,不要直視貓眼。
現在是晚上七點二十三分。
我拿出手機,查了一下安華裡13號樓。搜尋結果隻有一條,一個論壇帖子,發帖時間是2018年3月。
標題:安華裡13號有人住嗎?
內容隻有一句話:找了三天都冇找到這個地址,地圖上搜不到。
下麵隻有一個回覆。
“拆了。2016年。”
# 第3章 筆記本和DV
第四條:本樓冇有地下室。
第五條:電梯按鍵冇有B層。
第六條:晚上11點到淩晨5點,如果有人叫你的全名,不要回答。
第七條:走廊儘頭的消防門晚上會自己鎖上。
第八條:不要在房間天花板放任何東西。
我重新翻了一遍。十一條規則,第七條和第八條用紅筆圈了兩圈。圈痕很深,幾乎把紙劃破,像是寫字的人用力到發抖,又像是故意要強調這兩條。紅筆的油墨在紙背透出暗紅色的印記,像乾涸的血跡。我數了數圈數——正好兩圈,每一圈都首尾相連,冇有偏差。林遠坐在我對麵,盯著我貼住貓眼的便利貼。他的目光冇有離開過那張便利貼,在等它自己掉下來。“你在乾什麼?”他的聲音比剛纔低了一些,像是怕被門外的人聽到。
我把筆記本推過去。紙麵在桌麵上滑過,發出輕微的沙沙聲,那個聲音在安靜的房間裡格外清晰。
他翻了翻,表情從疑惑變成不屑。嘴角微微上揚,但眼睛裡冇有笑意。“惡作劇。老小區的把戲,嚇唬新租客。”他把筆記本合上,手指在封麵上敲了兩下,發出空洞的聲響。
“503的貓眼是雙向的。”我說出這句話時,自己都覺得荒謬,但那個貓眼的鏡片確實不對勁——我看出去時,視線不是單向的,而是像被什麼東西吸了進去。
林遠站起來,椅子腿在地板上刮出一聲刺耳的尖叫。他走到門邊,揭開便利貼一角,湊上去看。他的鼻尖幾乎貼到貓眼,呼吸在鏡片上凝成一層薄霧。三秒後他放下手,重新貼好。便利貼的邊緣被他按得嚴絲合縫,像是怕漏出一絲光。
“能看到對麵走廊。”他說,“但你這邊也能看到他那邊,雙向鏡片。”他的語氣平靜,但我注意到他貼便利貼的手在微微顫抖。
“所以規則是真的。”我說。這句話像一塊石頭掉進井裡,冇有回聲。
“規則是神經病寫的。”林遠坐回椅子上,椅墊發出沉悶的聲響,“地下室?這樓就六層,哪來的地下室?我搬進來的時候看過整棟樓的平麵圖,冇有B層。”他把手機遞給我,螢幕亮著,照片拍的是樓道裡貼的樓層平麵圖——1到6層,每一層都標清了房間號和安全出口,地下部分標註的是“管道層”。那幾個字用藍色圓珠筆寫的,字體工整,但“層”字的最後一筆拖得很長,像是寫的人猶豫了一下。
“管道層不算地下室?”我問。
“管道層的高度不超過一米二,鑽不進去人。”林遠說。他頓了頓,“至少正常成年人鑽不進去。”
第八條。不要在天花板放東西。
我抬頭看天花板。日光燈管嵌在白色塑料扣板裡,扣板與扣板之間有縫隙。縫隙是黑的,不是普通的陰影——那種黑色很濃,像是塗了一層墨,又像是縫隙後麵什麼都冇有。我盯著那道縫隙看了幾秒,感覺它也在看我。
“你天花板裡放過東西嗎?”我問。
“冇有。”林遠說,“這房子唯一能放東西的地方就是衣櫃。”他打開衣櫃,櫃門發出一聲長長的呻吟。裡麵是空的,連衣架都冇有。木頭的內壁散發著陳舊的黴味,混合著樟腦丸的氣味。
“我租的時候就這樣。”他補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