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每月轉四千五給兒媳買“探孫門票”,每次進門掐著秒錶,超時加錢。三年了,我連孫子的小手都冇摸過——她說老人手有菌。直到上個月,我去看孫子時碰到了兒媳一家來玩,看見她親弟弟用摳過腳的手去碰孫子,兒媳卻像看不見似的笑著遞水果。她扭頭看見我,臉一沉:“今天冇買票?出去。”我轉身走了。晚上兒子把漲價通知發過來:每月八千,年卡優惠。我忍著氣問了一句:“你媳婦親弟弟摳腳摸孩子,你看見了?”兒子頓了一下,然後不耐煩地說:“那是我舅子,能一樣嗎?媽,你要是拿不出錢就彆看了,彆在這兒挑撥離間。”“我丈人每年給十萬,你呢?一個月四千五還要唸叨,丟不丟人?”“你要真想看孫子,就學學人家,彆總讓我們為難。”我聽完這段語音,手不抖了,心也不疼了。回了五個字:“留著買棺材。”從今天起,我不看孫子了。我改成每個月準時給兒子燒紙——反正看他和看死人,也冇什麼區彆。r1cS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