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家供著一尊冇有臉的送子娘娘。
沈家媳婦懷孕見了紅,就要在祠堂守七夜續命燈。
燈亮,孩子活。
燈滅,母親便要割腕添油,用自己的血替孩子續命。
守到第六夜,我雙腕已有十二道刀口。
血浸透紗布,我連跪都跪不穩,隻能抓著沈知衡的褲腳哀求:
“帶我走......再割一次,我和孩子都會死。”
他紅著眼把我抱進懷裡。
“再堅持最後一夜,我已經請了大夫,也備了血袋。”
“隻割淺淺一刀,不會讓你出事。”
深夜,我卻聽見他在祠堂後叮囑大夫:
“明晚燈滅後,你隻管保住大人,彆管孩子。”
大夫嚇了一跳。
“夫人已經失血過多,再放一次血,母子倆都可能保不住!”
沈知衡沉默片刻,聲音漸漸冷了下來。
“五年前,要不是她故意拿結婚請柬去晚棠麵前炫耀,晚棠就不會連夜趕回來,更不會在路上出車禍。”
“晚棠雖然撿回一條命,卻傷了身子,這輩子都不能再生。”
“這個孩子,就當她還給晚棠的。”
大夫還想再勸,他卻不耐煩地打斷:
“能出什麼事,她身體一向好,扛得住。”
“孩子以後還能再有,等她醒了,我多陪陪她,遲早會想開的。”
我靠著牆,一點點滑坐在地。
腕上的十二道傷口,忽然也冇那麼疼了。r1cS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