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了敲法槌:“肅靜!原告,請控製情緒。”他看向陳默的律師,“被告方提交的證據性質嚴重,本庭需要時間覈實。今日庭審到此,擇期再審。雙方保持現狀,不得擅自變更孩子撫養情況。”
休庭。陳默衝到我麵前,眼睛赤紅,壓低聲音:“林晚,你夠狠!從哪兒弄來的?”
我看著他,慢慢說:“你忘了?那台舊筆記本,是你讓我拿去修,說修不好就扔了。我‘修好’了,還幫你把‘重要資料’都備份了。不用謝。”
他臉上的肌肉抽搐著。
新妻拉著他,小聲說:“老公,算了,先回去……”
陳默甩開她的手,死死盯著我,一字一句:“你以為你贏了?遊戲纔剛剛開始。”
他轉身離開。新妻小跑著跟上。
我的律師走過來,低聲道:“林晚,那份瀏覽記錄……你怎麼拿到的?這證據太猛,但也容易引火燒身。陳默不會善罷甘休。”
我看著陳默消失在走廊儘頭的背影。“我知道。”我說,“所以我冇把最臟的那部分放進去。那部分,我留著保命用。”
律師愣了一下。“還有更……?”
我冇回答,抱起在休息室等我的兒子。“寶寶,我們回家。”
走出法院,陽光刺眼。兒子趴在我肩上,小聲問:“媽媽,爸爸是不是很生氣?”
“嗯。”
“那我們是不是安全了?”
我抱緊他。“暫時安全了。” 但我知道,陳默那句“遊戲纔剛剛開始”,不是氣話。
手機在口袋裡震了一下。是一條匿名簡訊,隻有一張圖片。
點開。是我抱著兒子走進法院大門的背影。拍攝距離很近。
圖片下麵,附著一行小字:“你兒子真可愛。眼睛像你。”
# 第五章 當庭默寫假賬
陳默的反擊來得很快。新的法庭檔案直接把我定性為“誣告陷害”,指控我偽造賬本,意圖敲詐勒索、毀壞他人名譽。他請來了國內頂尖的司法鑒定團隊,要求對我的“餅乾盒”原件進行筆跡、墨跡、紙張年代的全套鑒定,並追究我的刑事責任。
法庭上,他的新律師,一個頭髮梳得一絲不苟的中年男人,語氣咄咄逼人:“法官,我方有充分理由懷疑,所謂‘十年賬本’係被告林晚在離婚後,出於報複心理,憑空偽造。紙張可以舊,墨水可以調,但偽造的筆跡和內容,經不起科學檢驗。我們要求立即封存所有所謂‘證據’,並由我方指定的權威機構鑒定。若係偽造,被告必須承擔一切法律後果,包括但不限於誣告罪、誹謗罪!”
法官看向我:“被告,你對原告方的指控和鑒定申請,有何意見?”
我的律師剛要開口,我按住了他的手。我站起來:“法官,我同意鑒定。”
陳默的律師嘴角露出一絲不易察覺的笑。
我繼續說:“但我要求,鑒定過程全程公開,並允許我現場說明這些記錄的來源和形成過程。因為,”我看向陳默,他正冷冷地回視我,“這些賬,不是我‘寫’的,是我‘聽’寫下來的。”
法官皺眉:“什麼意思?”
“意思是,原件上的每一個數字,每一行摘要,都是陳默先生口述,我當場記錄。十年,幾乎每一天晚上,他都會把公司那些不能見光的賬,念給我聽,讓我記下來,美其名曰‘夫妻共同財產知情權’。” 我從包裡拿出一個透明的檔案袋,裡麵是幾張邊緣發黃、印著陳默公司舊LOGO的便簽紙,還有一支黑色的萬寶龍鋼筆。“這是當年他讓我記錄時用的便簽紙和筆。同樣的紙,同樣的筆,我這裡還有一些空白頁。”
陳默的臉色變了。他顯然冇料到我還留著這些。
他的律師立刻反駁:“荒謬!誰能證明你這些紙和筆是當年的?就算是的,你又如何證明上麵的字是陳默先生口述,而非你事後偽造?”
“所以,我申請當庭演示。”我平靜地說,“請法庭提供紙筆,或者,我用我自帶的、與當年同款的紙筆。我可以根據記憶,現場複寫賬本中任意一段關鍵內容。寫完後,交由鑒定專家,與我提供的原件筆跡進行比對。如果筆跡特征、書寫習慣、甚至當年的書寫錯誤都高度一致,是否能說明,這些內容早已深深刻在我腦子裡,而非臨時偽造?”
法庭裡響起一陣低低的議論聲。法官與陪審員交換了一下眼神。
陳默的律師大聲反對:“這是演戲!是乾擾法庭!記憶會模糊,會出錯,這不能作為證據!”
“那就讓科學說話。”我轉向法官,“法官,我自願接受現場測試。如果複寫內容與原件關鍵部分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