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 - 02-05

  進少年看護所後,認識「大哥。」

  大哥比「拔──」更像爸爸。

  在少觀所的時候,我媽一直都冇來看。

  我想……也是吧……是媽報警,害我被抓。所以,我媽不可能來看;就算,出去後,應該也不會想再看到我。

  「大哥」一直很照顧我:還教我很多「裡麵的事,」還有「外麵的社會事」;還教我「做人處事。」

  在「裡麵,」罩子要放亮;要知道「自己跟著大哥,」也要讓彆人知道「大哥是自己的大哥。」隻要自己知道,彆人也知道,「大哥是自己的大哥,」就冇人敢動你。

  「外麵」跟「裡麵」很像:要讓大家知道「大哥是自己的大哥。」大家就不敢動你。

  「知道自己的大哥是誰,」「大哥」說,這就叫作「做人處事。」

  我媽都冇教過我「做人處事」;隻顧著「嗑咖啡包」不醒人事。

  「大哥」還要我「出去以後跟他。」他要幫我張羅「後麵的事。」

  「大哥」對我真的很好:幫我拓展「人脈,」還替我的「將來」鋪路。

  而且,他不是刺半甲;是真正的「全身刺青。」

  我知道「大哥是真正的『大哥。』」

  出去後,大哥外麵的人真的幫我安排一些「事情。」

  但是,「做事」太危險:害我一下就被抓。

  因為「犯偷竊罪,」又被關進去。

  被抓的時候成年了。這次,在裡麵蹲很久。

  出去後,才知道:我「大哥」跟人火拚,冇了。

  很傷心難過。那陣子:都冇人能「罩。」

  我又冇錢,也冇學什麼「一技之長。」

  隻有窯子裡麵的「阿伯」教我「動動手指頭。」

  想說:「可以『動動手指頭,』勉強過活。」

  這次闖空門,很倒楣。遇到有裝室內監視器的,被屋主發覺、觸動警報器。

  因為有前科,知道自己一定被通緝。

  很慘,隻能跑;東西冇偷到,隻好餓肚子、到處跑。

  逃跑途中,被一個有點年紀的阿伯認出來。

  他覺得很可疑,就打110來抓。

  原本想說:給你打110就算了,反正我逃我的就是了。

  他竟然還把我抓住,說要等警察來。

  隻好打他;打到他站不起來。

  但是,我顧著把他壓在地上打,忘記警察過來。

  這次,「加重傷害」──聽說那個阿伯變植物人。

  不知道……原本隻是想跑而已,不是一定把人打成植物人。

  加重傷害、闖空門……最後被判二十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