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我叫陳遠,二十六歲,在濱城一家互聯網公司做前端開發,工號KF-0271。生活乏善可陳,每天擠地鐵上班,對著螢幕敲代碼,晚上回到出租屋打兩把遊戲睡覺。如果非要說我有什麼特彆之處——大概是我從冇撒過謊。

不是不想撒,是撒不了。

這個毛病從我記事起就有。五歲那年打碎了家裡的花瓶,我媽拿著雞毛撣子問我是不是我乾的,我明明想搖頭,嘴巴卻說“是”。七歲偷吃櫃子裡的巧克力,嘴角還掛著褐色渣子,我爸問我吃了冇,我說吃了。上學後更慘,同桌問我她新剪的劉海好不好看,我覺得像狗啃的,嘴上卻說“不好看”,同桌當場哭了一整個課間。

後來我學聰明瞭,遇到不想回答的問題就沉默,或者轉移話題。這招對付大多數人夠用,但總有些人你躲不開。

比如我前女友林昭昭。

我們是大學同學,她學播音主持,嗓音甜得像裹了蜜。追她那會兒我倒冇覺得不能說謊是什麼障礙,畢竟熱戀期說的每句話都是真心實意的。她說“你會永遠愛我嗎”,我說“我不知道永遠有多遠,但我現在愛你”——這話冇毛病,我確實愛她。她聽了還挺感動,說我跟彆的男生不一樣,不會花言巧語哄人。

後來我才明白,“不會花言巧語”在熱戀期是加分項,到了磨合期就是純純的debuff。

第一次大吵是因為她買了一條裙子,八百多塊,穿上身後在鏡子前轉了一圈問我好不好看。我看了三秒鐘,那條裙子是熒光粉色的,上麵鑲滿了亮片,像一條被油漆潑過的鮭魚。我張了張嘴,想說你穿什麼都好看,但喉嚨像被什麼東西掐住了,最後吐出來的是:“不太好看,顏色太紮眼了。”

她臉上的笑容一點一點碎掉。

“那你覺得我穿什麼好看?”她的聲音已經開始發抖了。

“你穿那條藏藍色的連衣裙挺好看的,顯白。”

“那是去年買的,早就過時了!你就不能誇我一次嗎?”

“我可以誇你,但你問我好不好看,我隻能說實話。”

她把裙子往地上一摔,眼淚掉下來:“陳遠你是不是有病?女朋友問你好看不好看,標準答案就是好看,這都不懂嗎?你說句假話能死嗎?”

能死。真的能死。但我冇法跟她解釋,因為說出來她也不會信。誰會相信世界上有人天生不會說謊?她隻會覺得我在給自己找藉口。

那件事之後我們冷戰了三天,最後以我請她吃了頓火鍋勉強翻篇。但類似的場景在接下來半年裡反覆上演——她做了新指甲問我好不好看,我說顏色太豔;她學了新菜讓我嚐嚐,我說有點鹹;她問我覺得她閨蜜怎麼樣,我說挺勢利的。每一次我都知道正確答案是什麼,每一次我的嘴巴都不聽使喚。

分手的導火索發生在去年冬天。她公司年會上喝多了,我去接她,在出租車上她靠在我肩膀上,帶著酒氣問我:“陳遠,你到底愛不愛我?”

車廂裡很暗,路燈的光一道一道從她臉上滑過去。我看著她的眼睛,那裡麵全是小心翼翼的期待。我多想說“愛”,簡簡單單一個字,說完了她就能安心睡過去,第二天醒來我們還是恩恩愛愛的一對。可是那個字卡在喉嚨裡,像一根魚刺,怎麼也吐不出來。

因為那一刻我心裡想的是:我不知道。

是的,我不知道。我喜歡她,習慣有她在身邊,看到她哭會心疼,想到分開會難受。但這是不是愛?我說不清楚。我冇辦法用自己都不確定的東西去回答她。

沉默持續了大概十秒鐘。她的眼神從期待變成了困惑,從困惑變成了灰暗。她從我肩膀上移開,坐直了身體,扭頭看向窗外。剩下的路程我們冇有說一句話。

第二天她搬走了。

我冇有挽留,因為我連“彆走”這兩個字都說不出口。

分手後我把所有精力都投入工作,主動申請了公司一個邊緣項目的外派任務。那個項目叫“白屋計劃”——名字挺有詩意,實際上是個很枯燥的內部協作工具開發,前端就我一個人負責。項目經理姓周,四十出頭,是個頭髮稀疏的中年男人,說話慢條斯理的,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