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說,這孩子將來一定有出息。
張強成績不行,初中畢業就不唸了,去鎮上跟人學修車。走那天,他來送陳默。陳默考上縣一中,要去縣城唸書。
張強從兜裡掏出一支鋼筆,遞給他。
“好好念,以後當大官。”
陳默接過那支筆,是英雄牌的,新的。
“你呢?”
“我修車。”張強咧嘴笑,“以後你開豪車,壞了來找我修。”
李剛在旁邊起鬨,“修車有啥出息,跟我去工地,掙錢快。”
李剛那時候也準備出門了,去省城投奔一個遠房親戚,說是在工地包活乾。
三個人站在村口那棵老槐樹下,誰也冇想到這一走就是二十年。
二十年後的今天,張強開寶馬,李剛開奧迪,陳默坐公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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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年文案的落灰夢
陳默在那家公司乾了八年。
公司不大,做廣告營銷的,老闆姓周,大家都叫他周總。
周總初中畢業,從擺地攤起家,乾了二十年,攢下這份家業。他不懂文案,不懂設計,不懂策劃,但他懂一件事——客戶喜歡什麼。
客戶喜歡俗的,他就讓手下做俗的。客戶喜歡快的,他就讓手下做快的。客戶喜歡便宜的,他就讓手下報便宜的。
陳默是文案。
他寫的東西,有時候雅,有時候俗,看客戶。
但他最喜歡寫的,是那些冇人看的。那種他自己覺得好、但客戶不覺得好的。那些文案最後都躺在檔案夾裡,落灰。
八年裡,他寫過無數“爆款”。
“限時搶購”“錯過今天再等一年”“最後一百件,手慢無”——這些他閉著眼睛都能寫。
可每次寫完,他心裡都會空一下。
不是累,是空。
好像有什麼東西,被他一點一點丟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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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飯桌上的車鑰匙
張強和李剛每年過年都回家。
三個人約在老地方,縣城那家開了二十年的小飯館。老闆換人了,菜還是那個味兒。
張強開著寶馬來的,李剛開著奧迪來的。陳默坐公交,下了車還得走一裡地。
坐下,點菜,喝酒。
張強把車鑰匙往桌上一放,寶馬的標朝上。李剛看見了,也把鑰匙拿出來,放在旁邊。
陳默冇鑰匙,就把手機放桌上。
張強說,“默子,你啥時候也弄輛車?老坐公交多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