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整頓吏治,嚴懲貪腐官
乾隆十七年(1752 年)暮春,安慶府的雨下得沒個停,學政衙門的油燈卻亮到了後半夜。劉墉把老吏給的三本 “證據” 攤在桌上:考棚修繕賬本、鄉紳勾結名單、民生疾苦記錄,手指在 “知府王懷安” 的名字上停了很久 —— 賬本裡寫著 “修繕銀三千兩,實付一千兩”,剩下的兩千兩,一半記在 “王知府雜費” 名下,一半分給了張秀才、王鄉紳等人;名單裡更清楚,王懷安每月都能收到張秀才送的 “孝敬銀”,數額比他的俸祿還多。
“要動,就得從最顯眼的貪腐查起。” 劉墉對著祖父的端硯喃喃自語,硯底 “身正而後官正” 的字,在油燈下像在發光。他沒打算一上來就扳倒知府,而是先從考棚修繕的 “小角色” 入手 —— 賬本裡記著一個叫 “李三” 的小吏,負責採買考棚的木料,光這一項就貪了兩百兩,是最容易突破的缺口。
第二天一早,劉墉讓人把李三傳到學政衙門。這李三是府衙裡的 “老油條”,平時跟著知府耀武揚威,見了劉墉卻假裝恭敬,弓著腰問:“劉大人傳小的來,可是有什麼吩咐?” 劉墉沒繞彎子,直接把賬本扔在他麵前:“去年考棚修繕,你採買木料花了五百兩,可我查了安慶的木行,同樣的木料,三百兩就能買下 —— 剩下的兩百兩,去哪了?”
李三臉色一白,卻還嘴硬:“大人冤枉啊!去年大水後木料漲價,五百兩已是最低價,不信您去問木行的王老闆!” 劉墉早料到他會抵賴,讓人把木行王老闆帶了進來。王老闆一見李三,就嚇得腿軟:“大人,是李吏目讓我報高價的,他說多出來的錢要‘分潤’給上麵的大人,小的不敢不從啊!”
鐵證麵前,李三再也撐不住,“撲通” 一聲跪下:“大人饒命!是小的貪了兩百兩,可小的也是奉命行事,上麵還有王通判、趙經歷,他們貪的比小的還多!” 劉墉眯起眼:“把你知道的都招來,若有半句假話,休怪我不客氣。”
李三哆哆嗦嗦地交代:考棚修繕銀三千兩,王通判貪了五百兩,趙經歷貪了三百兩,剩下的一千兩百兩,全被知府王懷安和張秀才分了;就連向小商販收的 “管理費”,每月也有一半要交給王懷安。劉墉讓他把這些都寫下來,畫了押,然後把他關進了學政衙門的偏院 —— 他要留著李三,作為揪出更大貪腐的證人。
可沒等劉墉傳訊王通判,王懷安就主動找上門來了。知府穿著一身新官服,手裡拿著一個錦盒,進門就笑著說:“劉大人剛到安徽,想必還缺些用度,這是下官給您準備的一點薄禮,還望大人笑納。” 劉墉開啟錦盒一看,裡麵是兩錠五十兩的銀子,還有一塊玉佩,一看就價值不菲。
“知府大人這是何意?” 劉墉把錦盒推了回去,語氣冷了下來,“我記得朝廷有規定,官員之間不得相互饋贈,大人不會不知道吧?” 王懷安臉上的笑僵了,卻還強裝鎮定:“下官隻是一片心意,沒別的意思 —— 聽說大人在查考棚修繕的事,其實那都是小事,沒必要這麼較真,免得傷了同僚和氣。”
“傷了同僚和氣,總比傷了百姓的心好。” 劉墉拿出賬本,放在王懷安麵前,“考棚修繕銀貪了兩千兩,‘管理費’橫征數月,這些事,大人真的不知道?” 王懷安的臉色徹底變了,站起身就要走:“劉大人若是執意如此,就別怪下官不給麵子了!”
“大人想走可以,但這些貪腐的證據,我會如實上奏朝廷。” 劉墉的聲音不大,卻帶著不容置疑的堅定。王懷安腳步一頓,回頭惡狠狠地說:“劉墉,你別以為你是京官就了不起!在安徽,我說了算,你要是敢上奏,我就讓你走不出安慶府!”
王懷安走後,隨從擔心地說:“大人,他會不會對您不利啊?咱們要不要先派人去京城報信?” 劉墉卻搖了搖頭:“他越是威脅,就越說明他心裡有鬼。咱們現在要做的,是儘快找到更多證據,讓他無從抵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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