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應。待電梯停穩開門後,方可離開。”
“條款第42條:走廊儘頭若出現非本樓住戶的陌生訪客(特征為衣著過於整潔或完全濕透),請勿與其交談或對視,應迅速返回自己房間並鎖好門。該訪客敲門時,請保持安靜直至其離開。”
“條款第55條:每週日傍晚六點整,公寓廣播會播放輕音樂。請所有住戶在音樂響起時,麵向客廳或臥室的窗戶站立,保持微笑,直至音樂結束。此過程約持續五分鐘。”
林默看著這些匪夷所思的條款,差點把嘴裡的咖啡噴出來。這都什麼跟什麼?午夜不能照鏡子?電梯裡閉眼數數?對著窗戶傻笑五分鐘?他忍不住嗤笑一聲,這房東王阿姨怕不是恐怖片看多了,搞出這麼一本充滿惡趣味的守則來嚇唬新住戶。
他合上冊子,隨手把它塞進了茶幾抽屜的最底層。作為一個信奉邏輯和代碼的程式員,他對這種故弄玄虛的東西毫無興趣。租金便宜就行了,至於這些莫名其妙的規矩?他聳聳肩,就當是入住附贈的冷笑話集錦。
夜幕徹底降臨,雨聲淅淅瀝瀝。林默草草吃了點東西,準備洗漱休息。明天還要去新公司報到,得養足精神。
衛生間很小,牆壁貼著老式的白色瓷磚,有些地方已經泛黃。洗手檯上方掛著一麵方形的鏡子,鏡麵邊緣有些模糊的水漬。林默擰開水龍頭,掬起冷水潑在臉上。冰涼的水讓他精神一振。他抬起頭,看向鏡子。
鏡子裡映出他略顯疲憊的臉,濕漉漉的頭髮貼在額頭上。燈光是那種老式的白熾燈泡,光線昏黃,在鏡子裡投下淡淡的陰影。不知是不是錯覺,林默覺得鏡子裡自己的影像,嘴角似乎極其輕微地向上扯動了一下,快得像是眼花。他眨眨眼,鏡子裡的人影也眨眨眼,恢複了正常。
午夜十二點不能照鏡子超過三分鐘?
林默看著鏡中的自己,又想起那條荒誕的守則,不由得搖了搖頭。他關掉水龍頭,用毛巾胡亂擦了把臉。
“無聊。”他低聲嘟囔了一句,轉身離開了衛生間。昏暗的燈光下,那麵方形的鏡子靜靜地懸掛著,鏡麵反射著空蕩蕩的衛生間,彷彿什麼都冇有發生過。
第二章 第一個消失的人
林默在衛生間鏡前站了很久,直到冰涼的瓷磚透過薄薄的家居服傳來寒意。鏡子裡那張疲憊的臉冇有任何異樣,連嘴角細微的抽動也像是燈光晃動造成的錯覺。他最終搖搖頭,把那個荒謬的念頭甩出腦海。程式員的世界裡隻有邏輯和代碼,鏡子裡的人怎麼可能比自己慢半拍?一定是搬家太累,眼花了。
日子在鍵盤敲擊聲中滑過。新公司項目進度緊,林默常常加班到深夜纔回到幸福公寓。樓道裡的聲控燈依舊時靈時不靈,黴味混著消毒水的氣息成了他嗅覺裡的背景板。那本暗紅色的《住戶守則》被他徹底遺忘在茶幾抽屜底層,上麵甚至落了一層薄灰。
唯一讓這棟死氣沉沉的公寓顯出點活氣的,是對門403的住戶。林默搬進來第三天就遇見過她。那是個年輕女人,總穿著一身鮮豔的紅裙子,像灰暗背景裡突然潑出的一抹油彩。她揹著一個半人高的畫板,顏料蹭在裙角和指尖,神色匆匆,很少與人搭話。林默隻在電梯裡和她打過兩次照麵,一次她抱著一大捆向日葵,金黃的花瓣蹭到他胳膊;另一次她拎著鬆節油罐子,濃烈的氣味在狹小空間裡瀰漫。他點頭示意,她也隻是微微頷首,眼神飄忽,似乎總在想著彆的事情。林默在心裡默默給她貼了個標簽:紅裙子的女畫家。
日子本該這樣平淡地過下去,直到那個深夜。
林默被一陣尖銳的、幾乎撕裂空氣的尖叫聲驚醒。他猛地從床上坐起,心臟在胸腔裡狂跳,像要撞碎肋骨。窗外一片漆黑,隻有遠處路燈昏黃的光暈滲進來一點。寂靜被徹底打破,那叫聲淒厲得不像人聲,帶著極致的恐懼,穿透牆壁直刺耳膜。
“不要——不要看它的眼睛!不要——”
聲音來自隔壁。是那個紅裙子女畫家!
林默瞬間清醒,寒意順著脊椎爬上來。他掀開被子跳下床,赤腳踩在冰涼的地板上,幾步衝到門邊。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