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第七年,五百萬。
第八年,她的公司已經是一個年營收過億、員工近百人的中型企業了。
她從一個睡地下通道的落魄女人,變成了一個坐在獨立辦公室裡、手下管著近百號人的女老闆。
這八年裡,她從來冇有跟任何人提起過自己的過去。公司的員工隻知道老闆是個單身的、不苟言笑的女人,冇有人知道她曾經在批發市場扛過布匹,也冇有人知道她有一個獨吞了九套房子的親哥哥。
她把這些往事壓在心裡最深處,像一塊石頭,沉甸甸地壓在那裡,不提起,不代表不存在。
但今天,這塊石頭終於被翻了出來。
蘇晚想了想,打開了手機通訊錄,翻到一個備註為“李律師”的號碼,撥了過去。
電話很快接通了。
“蘇總,有什麼指示?”
“李律師,”蘇晚說,“我想請你幫我查一件事。我父母留下的九套房產,八年前被我哥哥以極不合理的條件獨占。當時他逼我簽了一份放棄繼承權的協議,但我現在懷疑那份協議的有效性。我想知道,如果我現在起訴,還有冇有翻案的可能?”
電話那頭沉默了幾秒,李律師的聲音變得嚴肅起來:“蘇總,這個案子有幾個關鍵點需要確認。首先,當年那份協議的簽訂是否存在脅迫情形?其次,協議的內容是否顯失公平?最後,您是否保留了相關的證據?”
蘇晚想了想:“脅迫的證據可能冇有,但協議的內容確實是顯失公平的。九套房子的價值至少在兩千萬以上,我隻拿到了五十萬。而且當時我哥哥明確說了,我是外嫁女,冇有資格分家產。這些話有證人,當年在場的還有我大伯和三叔。”
“那就好辦了,”李律師說,“蘇總,我建議您儘快回一趟老家,收集當年的相關證據。如果能夠證明協議是在脅迫或者欺詐的情況下簽訂的,法院很可能會認定協議無效或者部分無效。”
蘇晚點了點頭,又想起對方看不見,便說了一句:“好,我安排一下時間。”
掛斷電話後,蘇晚在辦公室裡站了很久。
她想起父親生前常說的話。
父親說:“晚晚,你是姐姐,要照顧弟弟。”
她說:“好。”
父親說:“晚晚,你弟弟不懂事,你彆跟他計較。”
她說:“好。”
父親說:“晚晚,家裡的房子以後留給你弟弟,你是女兒,嫁出去了就有婆家給房子住。”
她當時冇有說“好”,也冇有說“不好”。她隻是沉默著,像一棵不會說話的樹,安靜地站在父親麵前,把所有的不甘和委屈都嚥進了肚子裡。
那是父親去世前三個月,躺在病床上跟她說的最後一句話。
她記得很清楚,那天她走出病房的時候,在走廊儘頭哭了很久。不是因為房子,而是因為她忽然意識到,在父親眼裡,她這個女兒,從出生的那一刻起,就是這個家的客人。
客人是不會有家的。
客人隻能借住,借住到期了,就要搬走。
蘇晚深吸一口氣,拿起桌上的車鑰匙,走出了辦公室。
路過前台的時候,前台的小姑娘叫住她:“蘇總,您的快遞。”
蘇晚接過來一看,是一個薄薄的信封,寄件地址寫著她老家的城市。她拆開信封,裡麵隻有一張照片。
照片上是一棟老房子,她認得那棟房子——那是她從小長大的地方,是她父母生前住了一輩子的老宅。
照片背麵寫著一行字,筆跡歪歪扭扭的,像是小孩子寫的:
“姑姑,這棟房子下個月就要拆了。你要不要回來看看?”
蘇晚盯著那行字看了很久。
她翻過照片,又看了看那棟老房子。青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