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他沒有任何反應,宛若不在意我對他的任何外貌評價。
略微分了點心神去思索了一下,我覺得我可以自信地將宛若二字去掉,他就是不在意我對他的任何外貌評價。
畢竟他長這麼帥,平時鐵定沒少從外人那裏得到隻針對他外表的膚淺誇讚,對自己的外貌認知十分全麵,清楚瞭解金髮和黑皮就是他在牛郎店的最佳賣點。
嘛,至少在博取女性好感方麵,金髮和黑皮為他的帥氣增加了一些辨識度。
是的,我承認如果他麵板沒有這麼黑,反而白一點,雖然就著他的五官來說無需進行化妝等額外的修飾工作依舊能從一眾路人中脫穎而出,但是帥氣的程度會比現在下降那麼一點。
當然啦,我對黑皮沒興趣也是真的——在遇上他之前。
說不定他就是組織專門為了現在的女生開闢新的愛好而特意推出的,這麼一想,組織如果推出一個男團也很不錯。在舞台上唱唱歌跳跳舞,就像最近很火的QUARTETNIGHT那樣。
我的腦內思維特別活躍,但我接受過專業訓練,一般來說都能將內心想的和麪部神態完美切割開來。雖然麵前這個男人很帥是真的,但僅憑他的一張臉也無法讓我動容。
多來十張同等級的帥臉還差不多!
不過仔細想想,如果再來十個人用槍對準我,那我也可以開始為我的生命開始進行倒計時了。
“小弟弟,你的任務已經失敗了,不如你先將手上的東西放下吧,反正你的任務內容肯定不包含把我殺死,而且現在這個樣子你也殺不死我。”我沖他明媚一笑,不過這份我演出來的不摻雜任何惡意的笑容,落在他的眼中是何模樣我就不得而知了。
金髮男子也是一笑,百分百也是如我一樣演出來的。
“我放下槍,你就會來殺我,雖然我的任務是失敗了,但也不代表我會愚蠢到這個地步吧。”
我輕輕搖頭,不過在搖頭的過程中也時刻注意著對方的動向,免得他趁此機會就給我一槍子兒,“不,我不會殺你的。”亂殺無辜可不是我的作風,雖然他鐵定不是無辜的,但我也沒必要為了一個無關緊要的人造成我手上的鮮血增多,那樣完全不劃算。
“你以為我會信。”
他將尾音輕輕揚長,我悟了,在這麼緊張的氛圍中他竟然還在試圖撩撥我的心絃。
不得不說他除了長得好看之外還是有別的優點的,聲音也很好聽,像現在這樣刻意一點,就附帶魅惑力。
不去當牛郎反倒來當組織成員真的是太屈才了一點。
“我對我現在的身份挺滿意的,暫時還不想換一個,懂了嗎?”
這可是一棟居民樓,槍聲又這麼明顯,之後不引來警方的人纔是一件奇怪的事情吧。雖然這個身份現在沒工作也沒錢,但至少履歷上還寫著去華夏學習的經歷,怎麼說也還是存在值得紀唸的事情。
“懂了。”
金髮男子嘴上說著懂了,可實際上卻一點兒沒有將手上的東西放下的意圖。
我一點都不奇怪,不如說這纔是組織裏麵的人的正常反應。
為了給他吃下一顆定心丸,我對他說:“那就麻煩你跟著我一起移動了,我要回臥室。”
彼此彼此,我也沒將自身安危寄托在他的身上,萬一他腦子突然一宕機,想著任務沒完成回到組織不好交差,就要跟我同歸於盡就糟糕了。
我向來不憚以最壞的惡意揣測任何組織的人。
他收起臉上所有的表情,盯著我,似乎是想從我的身上找到些許端倪,不過很顯然他並沒有成功。
我挑眉,“我不想耗下去了,聽不懂人話嗎?”
我掂量著計算了一下,我的最佳狀態最多也隻能再持續兩個小時。也就是說,如果真耗兩個小時,他不露出破綻,露出破綻的就是我了。
以前我可是能一動不動三小時都沒什麼問題,而且還能繼續拖下去,果然是最近太過享受生活了,體能比照巔峰期略微有些下降。
“好。”沉默了良久,他最終還是如此答到。往後退了兩步,算是給我空出了一些回臥室的位置。
看來這人也不是空有臉蛋嘛,智商還是有一些的。看來我也用不著將我已經在心中編造好的說辭,再浪費口水說上一遍。
我們都是謹慎的人,從我回臥室的路途是用跳探戈的方式回去的就可見一二。
重點解釋一下什麼是跳探戈的方式,就是除去他最先往後退的那兩步外,基本上是我往前走一步,他也往後退差不多分米的一步,時刻與我保持著穩定距離。
就這麼短短路程,我們就耗費了幾分鐘時間,為得就是確保對方不會先動用手上拿著的危險物品。
雖然我也擔心,但我覺得他肯定比我擔心,畢竟這個家可是全權由我做主。
……唯一擔心的就是他趁我趕來的這段時間,也設了陷阱。
好在我的擔心是多餘的,我順利安全的回到了自己的臥室,並把房門合攏、鎖上。
隔著一道門,我倆總是可以稍微平和地一些進行對話了。
“你可以走了。”喊話的同時,我卸下了所有麵部的偽裝,反正他也看不到。
這個家的隔音說不上好也說不上差,我能肯定在門外的他絕對能聽見,但他並沒有對我的語言作出任何的回復。
真是沒禮貌。
雖然驅趕他的我也說不上有禮貌就是了。
安放在門口鈴鐺內部的竊聽器起了作用,叮鈴鈴地響個不停。
不過光憑這聲音,我也隻能確定他開啟了房門,又再次關上,並不能確定他是否離開。
此時開門太過危險,而從臥室的窗戶跳出去又不太現實。樓層高度是其次,四樓對我而言隻是小意思,問題是因為住址距離附近的購物中心隻有幾分鐘路程,窗戶外的人稍微有那麼些多,最最關鍵的是,我家裏的所有窗戶都安裝了防護欄。這也是為何我相信侵入者白天隻會選擇大門作為進來的通道,而不會另闢蹊徑,選擇爬窗的原因所在。
不過我在將除臥室以外的空間讓給他的時候就考慮到了這一點,現在也無所謂自己在臥室中多消磨一些時光。
物質糧食有零食和飲料,精神糧食有我在華夏購入的一本馬原——據說在睡覺的時候將書墊在腦袋下麵,知識就會源源不斷地傳遞到腦子裏。我因為書籍沒有枕頭枕著舒服而遲遲未進行行動,不過這本書也因禍得福,沒跟著我的其他書一樣擺在客廳的書架上。
隔了四五個小時,門外依舊沒有任何動靜。
我斟酌著給琴酒打了一個電話,質問是不是他派出的人手調查我。
“你覺得你自己重要嗎?”
從他那裏得到了這樣的答覆後,我將琴酒從嫌疑人的名單上劃走,並且有百分之九十九的把握肯定那個派出金髮黑皮大帥哥的人是朗姆。
剩下那百分之一的概率我不打算去找朗姆本人確認,因為我慫。
琴酒跟朗姆相比,還是個稚嫩的孩子。連“稚嫩的孩子”都用來形容琴酒了,足以見得朗姆在我心中的可怕。
我媽當初到底是如何跟朗姆做搭檔得啊,想不通真的想不通。
雖然在這一點上我毫無頭緒,不過另一方麵因為派出來調查我的人是朗姆,我對那位派出來的人的智商頓時又有了極大的信心。
這也不能怪我拉踩,實在是琴酒那邊他最為信任的人,智商都不怎麼高的樣子。最明顯的就是伏特加,雖說有代號,但也沒聽說過他除了幫琴酒開車外,自己獨自處理過什麼大事。
總之,我覺得這樣的人應該不會犯傻在我給了他安全離開的機會後,還躲藏在我屋子裏的某個角落,準備幹掉我。
所以我非常輕鬆地開啟了房門鎖,小心翼翼地將整個房間進行了地毯式的搜尋。一方麵是哪怕有萬分之一躲藏的概率都不能掉以輕心,另一方麵,也是為了找出他安裝在我家中的所有竊聽器。
書架背後一個,電腦主機裏麵一個,敢情他之前這麼確定的排除掉這兩個地方是因為自己找過一遍的原因。
我心中升起了幾分好笑。
之後就覺得一點兒都不好笑了,陽台的盆栽藏了竊聽器,為了將它取下,我的新衣服沾了泥。廚房櫥櫃的銜接處也被他安裝了竊聽器,好了,現在衣服更髒了。浴室當然也沒被他放過,我從堆放衣物的盒子底下也找到了竊聽器。
這是質量不夠數量湊嗎,但凡我漏掉一個就是他賺了。
最絕的是什麼,如果我漏掉了浴室那個,隻找到了其他的竊聽器,我必然會選擇在銷毀其他竊聽器後好好的泡一個澡,這樣,他就能錄下美少女洗澡的全過程音訊。
嘖,變態。
我回到了臥室,將之前就發現的那個竊聽器拿起,衝著竊聽器大喊了一句“大變態快去死吧!”,後用暴力將它銷毀。
順帶一提,這句話我用的不是日文,而是中文。而且不是普通的中文,是帶有一定地方口音的中文。具體哪個地方我也不太清楚,應該是由我融會貫通獨創的一種“方言”吧。
連兩年前派去華夏的人都有一部分無法熟練掌握中文,更別提沒被派去華夏的人了。
所以據我推測,這個人大概率沒有學習過中文,而作為犯了錯誤的調查人員,他也不可能將一段組織中絕大部分人都聽不懂的中文內容直接向上麵彙報。所以的所以,他需要自己學習基本中文,並將其翻譯成日文。
他跨過了千山萬水,最後卻隻得到了一份罵他的翻譯。
想想就覺得,好高興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