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看著我。
很快,府衙大門洞開,一個穿著皂隸服飾的班頭帶著幾個人衝了出來,厲聲喝道:“何人擊鼓?!”
我放下鼓槌,迎著他們審視的目光,不卑不亢地跪了下去。
“民女桑榆,有天大的冤情要訴!”
我被帶進了京兆府的大堂。
堂上高坐著京兆尹李大人,一個年過半百、麵容清臒的小老頭。
據說他為人古板,最是講究法度,不畏權貴。
這也是我敢來的原因。
“堂下何人,有何冤屈,速速報來!”
驚堂木一拍,威嚴的聲音在大堂迴響。
我挺直了脊背,朗聲說道:“民女桑榆,乃定遠侯府丫鬟。
三日前,民女身染時疫,病勢垂危,幸得主母垂憐,準我變賣家當,換得宮中秘藥雪蛤續命膏一支,價值三百兩白銀。”
“然,侯府世子沈清晏,趁我昏迷之際,夥同其表妹林若微,撬我妝匣,盜走此救命之藥!”
“致民女險些喪命!
此為偷竊!
為謀害!”
“民女不求嚴懲世子,隻求大人為民女追回藥膏,還民女一個公道!”
我的話音剛落,滿堂皆驚。
連堂上的李大人都皺起了眉頭。
案子牽扯到定遠侯府的世子,這可不是小事。
一個師爺模樣的人湊到李大人耳邊,低語了幾句。
李大人麵色愈發凝重,他看著我,沉聲問道:“你可知誣告皇親國戚,是何罪名?”
“民女所言,句句屬實,若有半句虛言,甘受任何責罰!”
我的聲音不大,卻擲地有聲。
“你一介丫鬟,何來三百兩銀子換取藥膏?”
“民女在侯府十年,為主母打理中饋,月錢、賞賜皆有記錄。
我將所有銀錢票據交予李媽媽,由她代為采買。
李媽媽及當時經手的黑市藥商,皆可作證。”
我條理清晰,對答如流。
李大人盯著我看了半晌,似乎在判斷我話中的真偽。
我能感覺到,他動搖了。
三百兩的钜額財物,加上“謀害”的指控,足以構成一件大案。
更重要的是,我表現出的冷靜和理智,完全不像一個普通丫鬟。
我冇有哭鬨,冇有撒潑,隻是在冷靜地陳述一個“刑事案件”。
我將這件事從“主子與奴才的風流韻事、爭風吃醋”,精準地剝離、定義為一樁“入室盜竊、意圖謀害”的罪案。
這就是現代思維與古代家法的第一次碰撞。
我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