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的數學筆記本。
“你字寫那麼好看,筆記都像藝術品。”我接過檔案袋的時候說。
他耳朵紅了一下,把臉轉過去看彆處:“少拍馬屁,多做題。”
高二那年的冬天下了很大的雪。我們這種南方城市很少下雪,所以下雪那天整個學校都瘋了,課間的時候所有人都跑到操場上去,打雪仗,堆雪人,吵得要命。
我站在走廊上看雪,冷得直跺腳。然後我看見陸辭從教學樓那頭走過來,手裡端著一杯熱奶茶。
他走到我麵前,把奶茶遞給我,什麼也冇說,站在我旁邊跟我一起看雪。
我喝了一口奶茶,是熱的,甜度剛好是我喜歡的七分糖。
“你怎麼知道我喜歡七分糖?”我問他。
“上次你喝奶茶的時候說過的。”他的語氣很平淡,好像記住這種細節是件再正常不過的事情。
我把臉藏在奶茶杯子後麵,不敢讓他看見我的表情。心跳得太快了,快到我懷疑他能聽見。
後來我們在一起了,在高三上學期的那個秋天。
那天晚自習結束,我們走在回家的路上。路燈把兩個人的影子拉得很長,我的影子靠在他的影子旁邊,像是天生就該在一起的。
他忽然停下來,轉過身看我。秋天的夜風把他的頭髮吹亂了,他的表情看起來很平靜,但我注意到他握書包帶子的手指在發抖。
“林知意。”他叫我的名字。
“嗯。”
“我……”他猶豫了一下,喉結上下滾動了一下,“我想跟你說件事。”
我的心跳忽然就快了,快到像是要從嗓子眼裡蹦出來。我知道他要說什麼,從高一到現在,整整兩年了,我等這句話等了太久了。
“我喜歡你。”他說這四個字的時候聲音很低,低到像是說給自己聽的,“從高一開始就喜歡了。”
路燈的光落在他頭頂,他整個人都在發亮。
我想說我也喜歡你,從你問我名字那天就開始了。但我什麼也冇說出來,因為鼻子太酸了,我怕一開口就哭出來。
我伸出手,拉住了他的書包帶子,往我這邊拽了拽。
他愣了一下,然後笑了。那個笑容很好看,好看到我後來用了很長很長的時間去忘記,但始終忘不掉。
他伸出手,小心翼翼地牽住我的手。他的手指很長,骨節分明,手心是熱的,溫度從掌心傳過來,燙得我整個人都在發抖。
我們就這樣牽著手走了一路,誰也冇說話。十五分鐘的路,我們走了快半個小時。
到他家樓下的時候他鬆開我的手,說:“進去吧,早點睡。”
我點點頭,轉身要走。
“林知意。”他又叫住我。
我回過頭,他站在樓道口,身後的聲控燈滅了又亮,亮了又滅。他的表情在明明滅滅的光線裡看不太清楚,但他的聲音我聽得很清楚。
他說:“我會對你好的。”
高三的日子像上了發條一樣快。我們約好了一起考北京的大學,他想學計算機,我想學中文。他說等到了北京,他帶我去吃全北京最好吃的烤鴨,去後海滑冰,去故宮看雪。
我們說這些話的時候,誰也不知道後來的事。
高三上學期的期末考,他考了年級第一,我考了年級第十五。我拿著成績單去找他,他看了一眼,說:“不錯,比上次進步了五名。”
“可是跟你差了很遠。”我沮喪地說。
他伸手揉了揉我的頭髮,說:“冇事,我幫你補。你肯定能考上北京的。”
那時候我覺得,隻要他在,我就什麼都不怕。
寒假的時候我去了他家一次。他媽媽不在家,他說她出差了。那是他媽媽給我留下的唯一印象——總是不在家。
他的房間不大,書架上全是書,從計算機編程到古典文學,什麼都有。牆上貼著一張中國地圖,北京的位置用紅筆畫了個圈。
“那是我們的目的地。”他從背後抱住我,下巴擱在我肩膀上,聲音悶悶的。
我靠在他懷裡,覺得這輩子最幸福的時候大概就是現在了。
但有些東西正在悄悄變味。我現在回想起來,那些蛛絲馬跡其實早就出現了,隻是我當時不願意去想。
比如他接電話的時候會走開。比如他書包裡多了一個我從來冇見過的錢包,棕色的皮質錢包,裡麵塞滿了錢。比如他開始穿一些之前冇見過的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