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那我們就談談法律。”

開場白,先定調。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條,鄰裡之間處理相鄰關係,需要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則。

我在夜間需要一個安靜的工作和休息環境,這個要求,是公平合理的。”

第一點,解釋我的訴求合法。

“根據第二百九十四條,不動產權利人,也就是我們業主,有義務不製造噪音等有害物質。

夜間持續性的、超過正常分貝的孩童奔跑和拍球聲,在法律上,就屬於噪音汙染。”

第二點,定義對方的行為違法。

“所以,我昨天的訴求,不是苛刻,也不是冇有愛心。

我隻是在維護我的合法權益。

這個權益,是我們每一個業主的。

今天是我,明天,可能就是樓下有高三學生的您,或者家裡有心臟病老人的他。”

第三點,把個體問題,上升到全體業主的共同利益。

“我還是希望和803的鄰居友好協商解決。

如果協商不成,我也會保留采取法律手段維護自己權益的權利。

以上,就是我想說的。

謝謝大家。”

最後,重申態度,給出底線。

我這一大段話發出去。

條理清晰,邏輯嚴密,還帶著一點恰到好處的威脅。

群裡,徹底安靜了。

之前那些指責我的人,一個都不說話了。

過了足足五分鐘。

物業管家出來打圓場。

“程小姐說的有道理,有道理。

那個……@安安媽,你看,要不晚上還是注意一下,給孩子鋪個地墊?”

他的語氣,明顯比昨天客氣多了。

“安安媽”冇回覆。

我猜,她正在手機那頭,對著我的發言,氣得發抖。

她可能冇想到,這個看起來文文靜靜的樓下鄰居,會直接把法條甩她臉上。

她習慣了用“孩子小”、“當媽不易”做擋箭牌。

在道德層麵,她經驗豐富。

但在法律層麵,她就是個新手村的小白。

而我,恰好是那個帶著滿級裝備,屠了無數次新手村的GM。

我放下手機,端起咖啡喝了一口。

溫的。

但心裡,很爽。

我知道,這事兒冇完。

那個女人,不會就這麼善罷甘休。

這隻是第一回合。

接下來,她會升級她的武器。

而我,也早就準備好了我的“普法材料第二彈”。

遊戲,纔剛剛開始。

4我以為,甩出民法典之後,世界能清淨幾天。

事實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