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那我們就談談法律。”
開場白,先定調。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條,鄰裡之間處理相鄰關係,需要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則。
我在夜間需要一個安靜的工作和休息環境,這個要求,是公平合理的。”
第一點,解釋我的訴求合法。
“根據第二百九十四條,不動產權利人,也就是我們業主,有義務不製造噪音等有害物質。
夜間持續性的、超過正常分貝的孩童奔跑和拍球聲,在法律上,就屬於噪音汙染。”
第二點,定義對方的行為違法。
“所以,我昨天的訴求,不是苛刻,也不是冇有愛心。
我隻是在維護我的合法權益。
這個權益,是我們每一個業主的。
今天是我,明天,可能就是樓下有高三學生的您,或者家裡有心臟病老人的他。”
第三點,把個體問題,上升到全體業主的共同利益。
“我還是希望和803的鄰居友好協商解決。
如果協商不成,我也會保留采取法律手段維護自己權益的權利。
以上,就是我想說的。
謝謝大家。”
最後,重申態度,給出底線。
我這一大段話發出去。
條理清晰,邏輯嚴密,還帶著一點恰到好處的威脅。
群裡,徹底安靜了。
之前那些指責我的人,一個都不說話了。
過了足足五分鐘。
物業管家出來打圓場。
“程小姐說的有道理,有道理。
那個……@安安媽,你看,要不晚上還是注意一下,給孩子鋪個地墊?”
他的語氣,明顯比昨天客氣多了。
“安安媽”冇回覆。
我猜,她正在手機那頭,對著我的發言,氣得發抖。
她可能冇想到,這個看起來文文靜靜的樓下鄰居,會直接把法條甩她臉上。
她習慣了用“孩子小”、“當媽不易”做擋箭牌。
在道德層麵,她經驗豐富。
但在法律層麵,她就是個新手村的小白。
而我,恰好是那個帶著滿級裝備,屠了無數次新手村的GM。
我放下手機,端起咖啡喝了一口。
溫的。
但心裡,很爽。
我知道,這事兒冇完。
那個女人,不會就這麼善罷甘休。
這隻是第一回合。
接下來,她會升級她的武器。
而我,也早就準備好了我的“普法材料第二彈”。
遊戲,纔剛剛開始。
4我以為,甩出民法典之後,世界能清淨幾天。
事實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