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破局關鍵點的興奮。

第二天,我照常工作。

翻譯一份醫療器械的使用說明書。

專業,枯燥,需要極度的精準。

我沉浸其中,暫時忘了樓上的煩心事。

下午三點,工作告一段落。

我泡了杯咖啡,點開了業主群。

群裡,關於我的“批鬥會”還在繼續。

雖然熱度降了點,但還是有人時不時@我一下,問我為什麼不出來道歉。

“安安媽”也冇閒著。

她時不時發點兒子的日常。

今天學會了畫畫,明天得了小紅花。

字裡行間,都在塑造一個“堅強樂觀的好媽媽”形象。

彷彿昨晚那個潑婦不是她。

我冷眼旁觀。

讓子彈再飛一會兒。

現在還不是時候。

我打開我的《普法材料第一彈》文檔。

裡麵,是我昨天整理好的內容。

不多,就一張截圖。

我登陸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的官網。

找到“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點開“物權編”。

找到“第二分編所有權”。

再找到“第九章相鄰關係”。

螢幕上,清晰地顯示著:“第二百八十八條不動產的相鄰權利人,應當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相鄰關係。”

“第二百九十四條不動產權利人不得違反國家規定棄置固體廢物,排放大氣汙染物、水汙染物、土壤汙染物、噪聲、光輻射、電磁輻射等有害物質。”

就是這個。

我截了一張圖。

截圖中,網址、標題、法條編號,一應俱全。

清晰,權威,不容置疑。

然後,我回到業主群。

群裡,1201的“歲月靜好”又在發言。

“@703程見人呢?

躲起來了?

做了事不敢當啊?”

我笑了。

就是現在。

我把那張截圖,發到了群裡。

什麼話都冇說。

就是一張冷冰冰的,帶著國徽水印的法律條文截圖。

截圖發出去,群裡再次安靜了三秒。

這種感覺,很奇妙。

就好像在一群嘰嘰喳喳的麻雀裡,扔進了一隻老鷹。

最先反應過來的,還是“歲月靜好”。

她發了個“?”

“你發這個乾嘛?

誰看不懂啊?”

我開始打字。

這次,我的目標不是“安安媽”一個人。

而是群裡所有的“和事佬”和“聖母”。

“大家好,耽誤大家一點時間。

我無意在群裡爭吵,隻想解決問題。

既然談包容、談愛心解決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