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破局關鍵點的興奮。
第二天,我照常工作。
翻譯一份醫療器械的使用說明書。
專業,枯燥,需要極度的精準。
我沉浸其中,暫時忘了樓上的煩心事。
下午三點,工作告一段落。
我泡了杯咖啡,點開了業主群。
群裡,關於我的“批鬥會”還在繼續。
雖然熱度降了點,但還是有人時不時@我一下,問我為什麼不出來道歉。
“安安媽”也冇閒著。
她時不時發點兒子的日常。
今天學會了畫畫,明天得了小紅花。
字裡行間,都在塑造一個“堅強樂觀的好媽媽”形象。
彷彿昨晚那個潑婦不是她。
我冷眼旁觀。
讓子彈再飛一會兒。
現在還不是時候。
我打開我的《普法材料第一彈》文檔。
裡麵,是我昨天整理好的內容。
不多,就一張截圖。
我登陸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的官網。
找到“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點開“物權編”。
找到“第二分編所有權”。
再找到“第九章相鄰關係”。
螢幕上,清晰地顯示著:“第二百八十八條不動產的相鄰權利人,應當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相鄰關係。”
“第二百九十四條不動產權利人不得違反國家規定棄置固體廢物,排放大氣汙染物、水汙染物、土壤汙染物、噪聲、光輻射、電磁輻射等有害物質。”
就是這個。
我截了一張圖。
截圖中,網址、標題、法條編號,一應俱全。
清晰,權威,不容置疑。
然後,我回到業主群。
群裡,1201的“歲月靜好”又在發言。
“@703程見人呢?
躲起來了?
做了事不敢當啊?”
我笑了。
就是現在。
我把那張截圖,發到了群裡。
什麼話都冇說。
就是一張冷冰冰的,帶著國徽水印的法律條文截圖。
截圖發出去,群裡再次安靜了三秒。
這種感覺,很奇妙。
就好像在一群嘰嘰喳喳的麻雀裡,扔進了一隻老鷹。
最先反應過來的,還是“歲月靜好”。
她發了個“?”
“你發這個乾嘛?
誰看不懂啊?”
我開始打字。
這次,我的目標不是“安安媽”一個人。
而是群裡所有的“和事佬”和“聖母”。
“大家好,耽誤大家一點時間。
我無意在群裡爭吵,隻想解決問題。
既然談包容、談愛心解決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