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否認:“這些都是林悅和她的朋友們編造的謊言。我從來冇有做過這些事。”

蘇瑤冷笑一聲:“如果你真的無辜,為什麼要在法庭上如此緊張?為什麼不敢麵對真相?”

李誌遠無言以對,臉色變得更加陰沉。

就在大家都以為李誌遠已經無力迴天的時候,他突然站了起來,聲音變得異常冷靜:“法官大人,我承認,我在公司裡確實有一些不當行為,但這並不是我個人的責任。公司高層都知道這些操作,他們默許了這一切。”

法庭上頓時一片嘩然,所有人都冇想到李誌遠會突然改變策略,試圖將責任推給其他人。

陳浩然立即反駁:“法官大人,請注意,李誌遠先生的說法冇有任何證據支援。他隻是在試圖逃避法律責任。”

法官趙明傑皺了皺眉頭,顯然對李誌遠的辯解感到不滿:“李先生,你是否能提供具體的證據,證明公司高層知情並默許了這些行為?”

李誌遠沉默了片刻,最終還是選擇了沉默。他知道,自己無法提供任何實質性的證據來支援自己的說法。

陳浩然繼續說道:“法官大人,我們有足夠的證據證明,李誌遠的不法行為是個人行為,與公司高層無關。他通過設立秘密賬戶、虛報利潤、挪用公款等手段,嚴重損害了公司的利益。”

法官趙明傑點了點頭,顯然對陳浩然的陳述感到滿意:“李先生,你是否有其他解釋?”

李誌遠沉默,他知道,自己已經無法再為自己辯解。

經過評審團的商議,法官趙明傑終於做出了判決:“根據現有證據,本庭認定,李誌遠在婚姻期間存在出軌行為,李誌遠公司有嚴重的財務違規行為,包括設立秘密賬戶、虛報利潤、挪用公款等。這些行為不僅損害了林悅的合法權益,也嚴重違反了法律法規。因此,本庭判決如下:

財產分割:李誌遠需將公司股權的50%轉讓給林悅,其餘財產按照法律規定進行公平分割。

孩子撫養權:林悅獲得兩個孩子的撫養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