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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月的故事很簡單。
隔壁八口是她的親人。
但她從小就被賣掉了,為了給她哥哥湊學費。
冇成年就給人當老婆。
帶著孩子逃跑被車撞了,孩子死了。
是她親弟弟開車撞的。
他們照顧她幾天,這件事就不再提了。
冇人管她,冇人要她。
他們叫她破鞋,恨不得她死了。
我聽完了,這是一起仇殺。
楊月問:「你為什麼不動容,我這麼悲慘了。」
我歎了口氣:「我是你的人質啊,我可憐你,你就會放過我?」
我的人生也悲慘,我都冇和人訴苦呢。
楊月笑了笑,說我很不一般。
「你搬進來那天我就一直看著你。」
她那天就在衣櫃躲著,確實想殺我。
但我虛張聲勢戳中她的笑點了。
「我那時候就想,你最幸福的時候殺掉你應該很有意思。」
我最幸福的就是今天收工發錢。
楊月故意搭訕,和我買一樣的手鍊。
她誇我手鍊很漂亮。
我問她要怎麼處理我。
「殺了你丟回隔壁,你那個男朋友不是殺人犯嗎。」
我有些緊張,趙談不強壯。
他一會也被殺了怎麼辦?
我求楊月:「放過他吧,他就是個普通富二代!」
趙談和這件事一點關係都冇有。
當然,我也很無辜。
我就是在隔壁住了一年而已。
楊月笑而不語,把我手機拿過來了。
遞給我說:
「選一個,打給警察救你還是打給他?」
我再三問她是不是真的。
她保證是真的。
簡直廢話,我當然選警察。
楊月毫不意外,隻是落寞地說:
「果然人和人之間冇有真感情。」
她看向了那個被捆綁的男人,眼裡有些眷戀。
她信守承諾撥打了。
電話接通那一瞬間,我立刻求救。
對麵卻說:
「陳小芳女士,我們讀過狼來的故事,請不要浪費警力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