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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月的故事很簡單。

隔壁八口是她的親人。

但她從小就被賣掉了,為了給她哥哥湊學費。

冇成年就給人當老婆。

帶著孩子逃跑被車撞了,孩子死了。

是她親弟弟開車撞的。

他們照顧她幾天,這件事就不再提了。

冇人管她,冇人要她。

他們叫她破鞋,恨不得她死了。

我聽完了,這是一起仇殺。

楊月問:「你為什麼不動容,我這麼悲慘了。」

我歎了口氣:「我是你的人質啊,我可憐你,你就會放過我?」

我的人生也悲慘,我都冇和人訴苦呢。

楊月笑了笑,說我很不一般。

「你搬進來那天我就一直看著你。」

她那天就在衣櫃躲著,確實想殺我。

但我虛張聲勢戳中她的笑點了。

「我那時候就想,你最幸福的時候殺掉你應該很有意思。」

我最幸福的就是今天收工發錢。

楊月故意搭訕,和我買一樣的手鍊。

她誇我手鍊很漂亮。

我問她要怎麼處理我。

「殺了你丟回隔壁,你那個男朋友不是殺人犯嗎。」

我有些緊張,趙談不強壯。

他一會也被殺了怎麼辦?

我求楊月:「放過他吧,他就是個普通富二代!」

趙談和這件事一點關係都冇有。

當然,我也很無辜。

我就是在隔壁住了一年而已。

楊月笑而不語,把我手機拿過來了。

遞給我說:

「選一個,打給警察救你還是打給他?」

我再三問她是不是真的。

她保證是真的。

簡直廢話,我當然選警察。

楊月毫不意外,隻是落寞地說:

「果然人和人之間冇有真感情。」

她看向了那個被捆綁的男人,眼裡有些眷戀。

她信守承諾撥打了。

電話接通那一瞬間,我立刻求救。

對麵卻說:

「陳小芳女士,我們讀過狼來的故事,請不要浪費警力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