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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世最後的畫麵是死刑執行室慘白的燈光,而現在,我要從那個噩夢開始講起。

我是一名懸疑小說作家,筆名簡夜,在圈子裡小有名氣卻始終不溫不火。

前世的今天,也是我被捕的日子。

我正在趕出版社的截稿日,新書《完美替身》寫到最關鍵的一章:主角發現雙胞胎兄弟冒用自己的身份殺人。

寫到「他看著監控裡和自己一模一樣的人,突然意識到這世上能完美複刻自己的隻有血脈相連的另一個人」這句時,我的鍵盤突然卡住了。

現在想來,這簡直是命運惡意的玩笑。

警察破門而入時,我正蹲在地上用螺絲刀修理鍵盤。

他們踹開門的巨響嚇得我失手劃破了食指,鮮血滴在鍵盤縫隙裡,後來這成了法庭上「我有暴力傾向」的證據。

「簡安,你涉嫌謀殺李文博並搶劫钜額現金。」

我癱坐在地上,看著他們從我衣櫃深處拿出了一件帶血的衣服,上麵有我的指紋,也有李博文的指紋痕跡。

「這不可能」我的聲音在發抖,「我整整三天冇出門,這些不是我的東西」

但監控錄像擊碎了我所有辯解。

畫麵裡,我戴著那頂我常戴的黑色棒球帽,揹著我的雙肩包,那是粉絲見麵會上粉絲送的,上麵有很多粉絲的簽名,全世界隻有這麼一個。

我順著監控出現在李文博的頂層公寓。

監控清晰地拍到我用匕首刺入他胸口,然後從臥室保險櫃取走一疊檔案。

最諷刺的是,李文博臨死前的表情不是恐懼,而是震驚,他一定也認出了那張臉。

「你是說你有個雙胞胎姐姐,她是李博文的情婦?」審訊室裡,刑警隊長用筆敲著案卷。

「對,你們可以去查李博文的手機,肯定會有很多我姐姐的資訊。」

審訊我的警察交頭接耳幾句之後離開了。

可他們再回來的時候,給我看了一張照片。

是我父母提供的照片,姐姐站在機場登機口微笑,背後電子屏清晰地顯示著日期和時間:正是案發當天上午

12:15。

而案發時間是

15:50,那時候她乘坐的飛機還冇有落地。

我的編輯小鹿曾說我小說裡的不在場證明都太理想化,現實哪有這麼巧的事。

現在我知道了,確實冇有,我下意識就覺得那張照片是偽造的。

但冇有人相信我的話,我爸媽出庭作證更是致命一擊。

媽媽哭得幾乎昏厥,卻堅持說那天早上他們親自送姐姐去的機場。

爸爸更是拿出機票存根和停車小票作為證據。

「她從小就冇有姐姐聰明,一直暗中妒忌姐姐,小時候就愛用剪刀把姐姐的玩偶剪碎。但我冇想到,她會連姐姐的男朋友也妒忌,都是我們冇教好。」

他們在庭上哭暈過好幾次,所有人都相信我從小就心狠手辣。

而我,一個整天把自己關在家裡寫稿的宅女作家,連小區監控都很少拍到我的身影,案發當天冇人能證明我不在現場。

「被告長期獨居,有嚴重社交障礙」檢察官的話像刀子一樣剮著我的耳膜,「其小說中多次描寫完美犯罪情節,證明有預謀能力」

直到死刑宣判那天,我纔想明白了所有的環節,但冇用了,一切都晚了。

我成了姐姐完美的替罪羊。

注射死刑前最後三小時,姐姐來探視。隔著防彈玻璃,她塗著斬男色口紅的嘴唇一張一合:「對了,你新書結局我幫你改了。主角最後認罪了,多棒的懺悔文學啊。」

她甚至冇留著給我收屍,她終於可以跟自己養的清純男大雙宿雙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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