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NA、鞋印、財物)、人證(監控、痕跡鑒定)。
辯護律師試圖提出“被周明遠操縱”的可能性,但冇有任何直接證據能證明“影”就是周明遠。
加密服務器在海外,登錄身份是匿名的。
周明遠的不在場證明無懈可擊。
林哲最後陳詞時,看向旁聽席。
母親坐在第一排,父親因為身體原因冇來。
母親的眼睛紅腫,雙手緊緊握在一起。
“我確實想殺周明遠,”林哲說,聲音在寂靜的法庭裡清晰無比,“我以為那是唯一的出路。
但我殺錯了人,被真正的凶手利用。
這是我的罪,我認。
但真正的凶手,此刻正逍遙法外。”
他停頓了一下,目光掃過旁聽席後方的媒體區:“周明遠先生,如果你在看,我想告訴你:你贏了。
你得到了財產,除掉了障礙,還找到了完美的替罪羊。
但當你晚上獨處時,會不會想起你哥哥的臉?
會不會想起所有被你毀掉的人生?”
法官敲槌:“請被告人注意發言內容。”
林哲低下頭:“我說完了。”
最終判決:故意殺人罪成立,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獄警給他戴上手銬時,母親衝過來,被法警攔住。
她哭喊著:“小哲!
我的孩子...”林哲冇有回頭。
他怕一回頭,就會崩潰。
入獄第一年,林哲試圖上訴,但所有努力都失敗了。
他在監獄圖書館工作,晚上寫申訴材料,雖然明知希望渺茫。
第二年春天,他在報紙上看到一則新聞:“明遠集團董事長周明遠向市監獄捐贈圖書五千冊,助力服刑人員教育改造。”
配圖中,周明遠站在監獄門口,微笑著與監獄長握手。
左眉上方,光潔平滑,冇有任何疤痕。
林哲盯著那張照片看了很久。
也許疤痕本來就不存在,也許隻是照片角度問題。
也許一切都隻是他的錯覺。
但他注意到另一件事:周明遠戴著一塊手錶。
雖然圖片模糊,但他認出了那個款式——和他從彆墅保險櫃裡拿走的兩塊之一,一模一樣。
捐贈活動後,周明遠接受采訪,談到“社會責任”和“救贖機會”。
記者問及他哥哥的案子,周明遠表情凝重:“我哥哥的離世是我永遠的痛。
雖然凶手已經伏法,但失去親人的傷痕無法癒合。
我希望通過慈善工作,幫助那些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