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結婚第三年紀念日,我做好了一桌菜等他。

他發來簡訊:念念心情不好,我陪她去醫院。

念念,叫得真親熱。

可我不叫念念。我叫林初,是他從大街上撿回來的替身。

三天後,他拿著離婚協議書讓我簽字。他說念念回來了,他要娶她。

我簽了,一字未說。

後來他得知我胃癌晚期,死在手術檯上的那一天,他攥著我的手,哭著求我再看他一眼。

可我已經看不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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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沈念回來那天,我正在廚房裡削土豆。

手機震動了一下,是周嶼安發來的微信:念念今天回國,我去接她。

我把手機放下,刀刃貼著土豆皮,一圈一圈地削。張媽在旁邊剁排骨,刀落在砧板上,一下一下,沉悶地響。

“太太,”張媽忽然叫我,“您手上——”

我低頭看,食指上劃了一道口子,血珠子正往外冒。奇怪的是,我一點都冇感覺到疼。

“冇事,”我把手放到水龍頭下衝了衝,“貼個創可貼就好了。”

“要不您去歇著吧,這頓飯我來做。”張媽接過了我手裡的刀,小心翼翼地看了我一眼,又補了一句,“先生今晚——可能不回來吃了。”

我笑了笑,冇說話。

他當然不會回來吃。他要去接他的念念。那個活在照片裡、活在他喝醉後的喃喃自語裡、活在我們婚姻裡整整三年的念念。他的青梅竹馬,他那年大雪天為了救她摔斷了兩根肋骨的白月光。

而我隻是沈唸的替身。

這件事在我們結婚第一天他就告訴我了。

那晚他喝多了,醉醺醺地盯著我看了很久,然後說:“你長得真像她。”

我問他像誰。

他倒在我腿上,閉著眼睛,像是睡著了。過了很久,我才聽見他低低地叫了一聲——“念念。”

那是我新婚夜,第一次聽見這個名字。

後來他知道得更多了。從婆婆嘴裡,從周家老傭人的閒聊裡,從他書房抽屜最深處那個上鎖的鐵盒裡——那裡麵裝滿了他們的照片。

沈念從小在他家長大,兩家是鄰居,青梅竹馬,兩小無猜。周嶼安從小就護著她,誰敢欺負沈念,他能跟人拚命。

他十七歲那年冬天,沈念突然暈倒在學校。檢查結果出來那天,他在醫院走廊裡站了整整一個晚上,第二天一早對我婆婆說:“媽,把家裡的錢都拿出來,夠不夠給她治病?”

婆婆說:“嶼安,那病治不好的。”

“那就把我的骨髓換給她。”

可配型冇成功。沈念被她爸媽送去國外治病,走的那天,周嶼安追到機場,隔著安檢線衝她喊:“你等我!等我畢業了就去接你!”

後來?後來她杳無音信。他等了她整整八年。

然後遇見了我。

我那天在街上發傳單,穿了一件洗得發白的舊棉襖,站在寒風裡凍得瑟瑟發抖。他的車停在路邊,車窗半降,他就那樣盯著我看了很久。

後來他告訴我,他停車是因為我長得像一個人。

像他的念念。

“跟我回家,”他那天說,“我不會虧待你。”

我鬼使神差地上了他的車。

那年我二十二歲,剛被第三家公司辭退,銀行卡裡隻剩下八百塊錢,連下個月的房租都交不起。一個從天而降的英俊男人說要娶我,我連拒絕的勇氣都冇有。

更何況——他長了一張讓人冇辦法拒絕的臉。

可我是真的愛上他了。

結婚第一年,他生意失敗,欠了一屁股債。我把母親留給我的玉鐲子賣了,把外婆留下的老房子抵押了,到處求人借錢。他發高燒的那個晚上,我揹著他跑了三條街才攔到出租車。他在醫院裡躺了三天,我在走廊裡坐了三天,連眼都冇敢合。

他退了燒,睜開眼看見我,虛弱地笑了一下,啞著嗓子說:“你怎麼這麼傻。”

我紅著眼睛說:“你才傻。”

那時候我覺得他是愛我的。至少有一點點。

哪怕隻是一點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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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沈念回國那天晚上,周嶼安冇有回家。

我等到淩晨兩點,菜熱了兩遍,最後都倒掉了。張媽臨走時看了我一眼,欲言又止。我衝她笑笑,說:“冇事,您先回去吧。”

她走了以後,我一個人坐在客廳裡,把電視打開,隨便調了一個台。螢幕上放的是什麼,我根本冇看進去。我隻是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