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門口的綠植葉子輕輕晃動。店裡有人在放歌,是一首老歌,他聽不懂歌詞,隻聽見旋律悠悠地飄出來。
他忽然想起那天在酒店門口,她發的那條訊息:
“老闆,我冇鬨。我是真的要走了。這八年,謝謝你。祝你幸福。”
原來她說的“真的要走了”,是這種走。
不是換一個公司,不是換一座城市,是從他的世界裡徹底消失,讓他再也找不到。
他把那張紙摺好,放進口袋裡,轉身離開。
走了幾步,又停下來,回頭看了一眼那個招牌。
慢點跑。
他想起很多年前,在大學圖書館,他幫一個跑得太急、書掉了一地的女生撿書。他笑著對她說:“慢點跑。”
那個女生抬起頭,看了他一眼,臉紅了,小聲說“謝謝學長”。
那是他第一次見到林知意。
也是他唯一一次看見她臉紅。
後來,她成了他的助理。六年來,她永遠是那張波瀾不驚的臉,永遠是那句“好的老闆”,永遠在他需要的時候出現,不需要的時候消失。
他從冇想過,她為什麼總是出現,又為什麼總是消失。
他現在知道了。
太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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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沈默冇走。
他在雲城住了下來。住在青溪路儘頭的一家小旅館裡,窗戶正對著那條街。每天早上七點,他站在窗前,看著那家叫“慢點跑”的咖啡館開門。有時候是她開,有時候是那個澆花的女人開。她不是每天都來。
他不知道自己為什麼要這樣。公司還有一堆事等他回去,電話從早響到晚,助理小周快急瘋了,每天發幾十條訊息問他什麼時候回來。他都回:再等幾天。
等什麼?他不知道。
第五天傍晚,她來了。
他站在旅館窗前,看見她從街角走過來,穿著很普通的T恤和牛仔褲,頭髮紮起來,比在公司的時候隨意很多。她手裡拎著一個袋子,走到店門口,掏鑰匙開門,然後進去,冇再出來。
他就那麼看著,看了很久。
天黑了,店裡的燈亮起來,暖黃色的光從玻璃窗透出來。他看見她在裡麵擦杯子,整理書架,給窗台上的綠植澆水。動作很慢,不像在公司時那樣——那時候她做什麼都快,好像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