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

她打開日記本。

第一頁,是她和陳牧聲第一次見麵的那天。

“9月3日。今天認識了一個女孩,她叫林念。笑起來眼睛彎彎的,很好看。希望能再見到她。”

林唸的眼淚掉下來。

她一頁一頁往下翻。

他們第一次約會,第一次牽手,第一次吵架,第一次和好。每一個重要的時刻,他都記下來了。

翻到最後一頁。

日期是出事前三天。

“今天蘇晴來找我。她說她還愛我,想和我重新開始。我拒絕了。我說我愛的人是林念,這輩子都不會變。她走的時候,看我的眼神很奇怪。我不知道她想乾什麼。但我不後悔。”

下麵還有一行字,是新寫的,筆跡不一樣。

林念仔細看。

是陳默的字。

“弟弟,我替你愛她了。雖然我做得不好。但我是真的。”

林念合上日記本,淚流滿麵。

第二十三章 湖邊的最後一麵

陳默的判決下來了。

詐騙罪,偽造身份罪,非法侵入住宅罪。數罪併罰,三年六個月。

林念去看守所見了他一麵。

他瘦了很多,穿著灰色的囚服,剃了平頭,看起來和以前完全不一樣了。

他隔著玻璃看見她,愣了一下,然後笑了。

那笑容和以前不一樣。不是陳牧聲的溫和的笑,是他自己的笑,有點傻,有點靦腆。

“你來了。”

林念點點頭。

他們隔著玻璃,沉默了一會兒。

“你恨我嗎?”他問。

林念搖搖頭。

他愣了一下,然後眼睛紅了。

“念念……”

“我不恨你。”林念說,“但我也不能愛你。”

他點點頭。

“我知道。”

“你出來以後,好好生活。彆再騙人了。”

“好。”

“找個真的愛你的人。彆再做彆人的替身。”

他看著她,眼睛裡有一種說不清的光。

“念念。”

“嗯?”

“如果有下輩子,我想先遇見你。”

林念冇有說話。

她站起身,往外走。

走到門口,她停了一下,回頭看了他一眼。

他還坐在那裡,隔著玻璃看著她。

她忽然想起那天在湖上,他說的話:

“這三個月,是我這輩子最快樂的三個月。”

她轉回頭,推開門,走了出去。

外麵陽光很好。

她站在看守所門口,抬頭看天。

天很藍,雲很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