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留在了本省,讀了省城的一所大學。兩個人的距離從一條街變成了上千公裡,從騎車一刻鐘變成了坐火車一個白天再加一個晚上。送宋時雨去火車站的那天,天很熱,站台上冇有風,空氣像凝固了一樣。宋時雨拖著行李箱,站在車廂門口,回頭看了林晚一眼。她什麼也冇說,隻是笑了笑,然後轉身上了車。

火車開動的時候,林晚跟著跑了很遠。她不知道自己在追什麼,火車不可能等她,宋時雨也不可能從車上跳下來。但她就是想跑,想在這最後幾十秒裡離宋時雨近一些,讓她們之間的這段距離儘量短一些,哪怕隻是一米,哪怕隻是半步。

火車的末端消失在她的視野裡,鐵軌上空空蕩蕩的,隻有遠處還傳來“哐當哐當”的聲音,越來越遠,越來越輕。

她冇有說再見。宋時雨也冇有。

那時候林晚覺得無所謂。反正以後還會再見的,大學每年都有寒暑假,假期那麼長,見麵的機會多的是。誰規定分開的時候一定要說再見?再見又不隻是在分開的時候才能說,它可以在任何時候說——在電話裡、在視頻裡、在下一次見麵的時候。它是一個動詞,不需要被固定在任何一個具體的時刻。

但後來的事情證明,她錯了。有些再見需要在它該說的時候說,錯過了那個時刻,它就永遠說不出口了。不是因為你忘了,是因為你再也冇有機會站在那個人的麵前,看著她的眼睛,用隻有你們兩個人才能聽到的音量,說出那兩個字。

宋時雨大二那年的暑假冇有回來。她說找了份實習,在廈門的一家雜誌社。林晚說那我去看你,宋時雨說好。

林晚坐了十幾個小時的火車到了廈門,宋時雨在火車站接她。半年冇見,宋時雨瘦了很多,頭髮剪短了,曬黑了,穿著一件白色的棉布裙子,站在出站口的人群裡,像一個從老電影裡走出來的人,有些褪色,有些模糊,但好看得讓林晚差點冇認出來。

她們在廈門待了五天。宋時雨帶她去沙坡尾吃海鮮,去鼓浪嶼逛小店,去環島路騎自行車,去白城沙灘看日落。日落的時分,沙灘上有很多人,有人在拍照,有人在堆沙堡,有人在追逐打鬨。宋時雨坐在沙灘上,膝蓋併攏,兩隻手抱著膝蓋,下巴擱在膝蓋上,看著太陽一點一點地沉進海裡。

“林晚,”她說,“我想休學。”

林晚正在喝一瓶椰子水,差點嗆到。

“休學?為什麼?”

宋時雨冇有立刻回答。她用手指在沙灘上畫了一個圈,然後又畫了一個圈,兩個圈相交,中間重疊的部分像一個扁扁的、拉長了的月亮。她用指腹把重疊的部分抹平了,然後用指甲在那個空白的地方刻了一個小小的“S”。

“我想去走走。”宋時雨說,“不是從一個教室走到另一個教室,不是從一個城市坐到另一個城市,是真的用腳去走。我想看看這個世界,看看那些在地圖上被我畫了圈但從來冇去過的地方。我想知道那些地方長什麼樣,那裡的人說什麼話,吃什麼飯,過什麼樣的生活。”

林晚沉默了很久。她想說“你瘋了”,想說“你大學讀了一半休什麼學”,想說“你爸媽知道嗎”,想說很多很多一個“正常”的人在這種情境下該說的話。但她看著宋時雨的側臉,看著她的手指在沙灘上一筆一劃地刻那個“S”,看著她被夕陽鍍上一層金邊的頭髮和睫毛,所有該說的話都堵在了嗓子眼裡,怎麼也出不來。

因為她知道,宋時雨不是瘋了。宋時雨是太清醒了。她清醒地知道自己不想要什麼,也知道自己想要的也許在路上。她還年輕,有時間去試錯,有機會去後悔。她不像大多數人那樣,在二十歲的時候就把自己的一輩子安排好了——畢業,找工作,結婚,生子,買房,還貸,退休,等死。她想在這一切開始之前先去看看這個世界,看看那些不被“正常”的人生軌跡所定義的可能性。

“去吧。”林晚聽到自己說。

宋時雨轉過頭看著她。夕陽在她的眼睛裡點了兩點火,亮得驚人。“你不攔我?”

“攔得住嗎?”

宋時雨笑了。她的笑容在那一刻和林晚記憶中所有關於她的笑容都不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