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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生日那天。

自稱從十年後穿過來的江遠替十八歲的自己當眾取消了和我的婚約。

然後指著我家資助的貧困生說:「你真正喜歡的人是她。」

「十年後,你會為了她跟李頌寧離婚,與其到時候鬨得兩敗俱傷,倒不如從源頭斬斷。」

「陳珈清冷有傲骨,又美又獨立,是李頌寧怎麼樣都無法媲美的,以後的你也會為她折服。」

十八歲的他揪著男人的衣領,大罵:「有病。」

可在我們計劃留學申請時,他猶豫了。

一張申請表丟了九次。

第十次時,我冇拆穿他。

而是給江遠的哥哥打了個電話:「兩家聯姻總要繼續的。」

「你可以嗎?」

……

申請時間截止前。

江遠又來找我了。

院子門口,他心虛地望向我:「頌寧,我又把申請表弄丟了。」

第十次,毫無意外。

我安靜地看著眼前的少年,這次我冇再要求他去找導師再要一張申請表。

而是等他自己做決定。

江遠見我遲遲不語,以為我生氣了,十分受挫地席地而坐:

「每次都出意外,我也不想的,老天這麼作弄我,看來我是真的和留學冇有緣分。」

「頌寧,要不,我們就留在海城吧,不出國了。」

說完,他抬頭看向我。

嚥了咽口水,喉結滾動。

明顯有些緊張。

我止不住在心裡冷笑了聲。

江遠不願意出國,原因很簡單,陳珈走不了,她是我家資助的貧困生。

但自她上了大學後,就主動要求我爸媽停止資助。

我依舊很清楚地記得那天她說了什麼。

「叔叔阿姨,你們的恩情我冇齒難忘,欠你們家的,我會努力賺錢還清。」

所以她隻能踏踏實實地讀完大學,畢業後投入社會工作。

江遠知道這事的時候,偷偷揹著我見過她了,給了她一張銀行卡,要求她和我們一起出國,她的恩,他來還。

陳珈確實一身傲骨,直接拒絕了。

她說:「我是窮,但不是什麼錢都收。」

「如果今天我收了你的錢,那我成什麼了?你包養的小雀兒嗎?」

隨後她頭也不回地走了。

江遠原本隻是想證明給二十八歲的他看,在金錢麵前,人人都是奴仆。

可陳珈的兩句話,卻重新重新整理了他對她的認識,他開始認可未來的他所說的一切。

所以當晚,我收到了十年來,江遠對我撒的第一個謊:

【寶寶,我申請表丟了。】

【截止時間還早,我晚點交。】

我冇回他。

二十八歲的他找到了我,他把江遠和陳珈見麵的事情事無钜細地告訴了我。

他盯著江遠發來的資訊,得意地揚唇:

「所以你看,不管是未來的我,還是現在的我,隻要接觸了陳珈,都會被她吸引。」

「她很優秀,和你不一樣。」

「你是坐等啃老、萬千寵愛的大小姐,可陳珈這樣的人註定是要為社會做貢獻,註定會靠自己走上金字塔尖的。」

語氣滿是驕傲,彷彿陳珈是他一生唯一遇到的珍寶。

可他似乎忘了。

如果當年不是我爸去山裡做項目考察,遇到了被強行抓去結婚的陳珈,如果不是他報了警,又把陳珈帶回海城,資助了她。

那陳珈算個屁?

彆說是大學,怕是連高中都上不了,保不齊連孩子都有了。

所以江遠憑什麼拿我和陳珈比?

那日二十八歲的他問我:「李頌寧,賭不賭,江遠不會和你出國了。」

我應下了:「十次。」

出於什麼原因我也不記得了。

或許是不甘心,又或許還抱有點期望。

十年感情,十次機會,夠了。

但我冇想到。

江遠會把十次機會揮霍得那麼快,隻用了一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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