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章

方以正人生中最初的記憶,是一雙手。

那雙手很白,指節細長,指甲剪得很短,乾乾淨淨,從不塗任何顏色。

手背上有幾條淡淡的青筋,像初春河麵未化的薄冰。掌心的紋路細細密密,冬天會有一點皴,抹了護手霜還是蓋不住指腹那些細小的倒刺。

那雙手從很高的地方落下來,握住他的手腕,把他從地上拉起來。

“摔疼冇有?”

他仰起臉,看見一張很年輕的臉。

眼睛是溫和的雙眼皮,眼尾有一點下垂,看起來總是帶著一點冇睡醒的樣子。

她皺著眉看他膝蓋上的破皮,手指輕輕碰了碰傷口邊緣。

“姐……”他喊。

“嗯。不哭。”

她蹲下來,對著他的膝蓋吹了吹氣。

他還不懂“姐姐”是什麼意思。

他隻是知道,這個人會把他從地上拉起來,會對著他的傷口吹氣,會在夜裡他害怕打雷的時候,掀開被子的一角說“過來”。

方以正,名字是爺爺取的。

“以正”是“以此為正”的意思,希望他以後做人端端正正,不走歪路。

那時候的方妤剛上三年級,將“正”從字典裡翻出來的,翻了好久。舉著字典給媽媽看,踮起腳才僅僅夠到桌子邊沿。

而幼小的方以正還在繈褓裡,什麼都不懂。

隻是後來無數次聽媽媽講起這個,他每一次都忍不住想像那個場景。

姐姐站在桌邊,手指點著那個詞條,陽光從窗戶照進來,落在她剛剛長出薄繭的指尖上。

他錯過了那一刻。

但他往後的所有日子,都從那雙手開始。